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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依法维权让民警的腰杆直起来
发布时间:2020-04-13 16:31:22 Mon  来源:杭州网杭州通客户端

日前,浙江省公安厅召开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工作委员会办公会。会后,舟山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迅速落实会议要求,重点围绕民警侵权案件是否被降格处理,受到侵害民(辅)警有无及时得到上门抚慰等内容,对维护全市公安民警执法权威,开展新一轮专项督察。

今年2月1日,在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李柱山码头候船大厅内,旅客贺某以推搡的方式拒不配合现场执勤民警执行防疫安检,后被在场民警控制。

当日,嵊泗县公安局立即组织核查,贺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嵊泗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为保障执勤民警合法权益,替基层一线“发声”,该县公安局第一时间发布警方通报,公布事实真相,防止该事件被片面传播和恶意炒作。

暖警心、聚警力是提升队伍战斗力的基本保障,是深入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客观需要。对此,舟山各级公安机关严格落实基层民(辅)警“硬件”保障,及时更新配置单警套装、执法记录仪等装备。督察部门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不按规定配备、管理、使用执法记录仪的,一律予以通报,督促整改落实。

2月9日,定海公安分局民警在金塘疫情防控检查站进行防疫检查时,王某某拒不执行防疫检查政策,面对民警耐心解释、理性劝说,仍恶语相向辱骂执勤民警,并躺在地上阻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定海公安分局维权办接到指令后,通过询问现场处警民警、查阅执法记录仪了解现场情况,迅速还原事件来龙去脉。2月10日,王某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定海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

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舟山市公安机关共查处侵犯公安民警执法权威案(事)件6起,同比下降40%;被侵害民警6名、辅警1名,同比下降50%。受到侵害的民(辅)警,均由县(区)局(分局)领导上门抚慰。该市公安机关维权案件总体呈现平稳下降的良好态势。

“在民(辅)警执法执勤遇袭受侵时,我们始终坚持‘零容忍’,一律依法严厉打击,全力维护民警的执法权威和法律尊严。不过,我们认为最好的维权还是在事前。”舟山市公安局督察支队支队长张晔介绍,依据2018年12月19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签发第153号公安部令,发布《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2019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去年4月,舟山市公安局出台《全市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常态化开展民警规范执法培训,提升民警现场处置能力水平,避免因执法不规范、不文明引发投诉或侵害民警权益行为发生。

与此同时,该市各级公安机关“维权办”定期对维权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发现问题,查找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确保一线民警规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减少维权案(事)件的发生。



作者:记者 李建刚 通讯员支奕 邹训永  编辑:陈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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