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今天,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作出决定,追授日前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中英勇牺牲的富阳区公安分局城西派出所协警何郑杰“见义勇为勇士”称号。
2015年12月8日18时30分左右,在320国道大青新凉亭路口发生三车相撞的重大交通事故,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的富阳区公安分局城西派出所协警何郑杰和同事们在现场维持秩序。
因事发地为下坡,来往车辆车速很快,会对现场围观群众形成危险,何郑杰与同事在对围观群众反复进行劝离后,为防群众再次聚集到危险地段,就和同事们在道路边拉起警戒带,这时上坡隧道内突然冲出来一辆小型货车,直接冲向了正固定警戒带的何郑杰同志,正面撞倒并碾压过何郑杰,造成何郑杰同志当场牺牲。
何郑杰同志在危险情况下,拉起了一道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警戒线,避免了更大的伤亡事故,自己却献出了年轻的生命。据了解,何郑杰是1986年出生,杭州富阳人,生前在富阳区公安分局城西派出所担任协警工作。
为表彰何郑杰同志的英勇事迹,根据《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章程》和《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机关辅助警务人员见义勇为确认事宜》的有关规定,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研究决定:追授何郑杰同志为“杭州市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并奖励人民币叁拾万元。
此外,记者从杭州市公安局了解到,杭州市公安局决定授予何郑杰同志一等治安荣誉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