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杭州网 - > - 杭网原创 - > - 原创新闻
浙江省启动金融标准创新建设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8-08-03 19:55:45 星期五  来源:杭州网

杭州网讯 8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牵头召开浙江省金融标准创新建设试点工作动员会,正式启动浙江省金融标准创新建设试点工作。近年来,浙江省获批多项国家级地方金融改革试点,各项试点进展顺利,探索创新出一批“浙江模式”、“浙江经验”。但与此同时,在全国的金融改革实践中,还存在着金融服务标准地方管理机制不完善、覆盖范围不全面、标准制定滞后于创新步伐等问题。日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在浙江省和重庆市开展金融标准创新建设试点。

据了解,此次浙江省金融标准创新建设试点主要有三方面目标:一是在浙江省实施20个省级金融标准化试点项目,开展金融标准研究,推进金融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建设,参与金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编制,为全国金融标准化工作探索新模式、新经验。二是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形成分工明确、协调有序、高效运作的浙江省金融标准化管理体制。三是金融业标准化实施作用显著增强,进一步提升金融业标准化推广应用水平,对浙江省金融业科学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显现。

据介绍,在两年半左右的试点工作中,浙江省将重点开展以下几项任务:一是构建绿色金融产品标准体系。利用湖州、衢州绿色金融改革试点优势,探索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产业基金等绿色金融产品标准,研究建立绿色项目(企业)评价规范,鼓励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领域加大投入,引导绿色金融市场有序竞争,推动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二是规范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针对各种新型互联网金融业态的不断涌现,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力量,加快探索制定互联网金融团体标准,研究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风险识别、分类评级等标准,通过团体标准加强行业自律;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制定企业标准,督促企业自觉贯标达标、主动公示、不断自我规范。三是加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障力度。试点实施金融消费者保护相关标准,积极应用金融消费者投诉分类标准,促进金融消费者投诉受理、处理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归类分析全行业金融消费者投诉数据库信息,针对金融消费者投诉集中区域,研究制定相关金融标准,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确保金融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四是探索质量增信融资制度。指导金融机构试点开展将质量水平、标准水平、品牌价值等纳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和贷款发放参考因素,充分发挥标准在资源配置和质量提升中的重要作用,推动营造浙江省各行各业重视标准化工作的良好氛围。 

作者:通讯员 仁航 记者 颉月娇  编辑:王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