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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多少遍了 110很忙很辛苦别乱打  这对男女吃苦头了
发布时间:2018-08-01 16:49:55 星期三  来源:杭州网

现如今,报假警的案件屡见不鲜,许多报案人抱着好玩、娱乐的心态拨打了110,不仅严重浪费了警力资源还要被追究法律责任。

女子报警被强奸后,然后又说没事了!

近期,余杭公安临平派出所接到一起特殊的假警,报案人表示自己被强奸了,过了一会又说没事了,民警赶到现场处置的结果令人出乎意料……

7月29日下午3时许,余杭公安分局临平派出所接到女子鲁某报案称:自己在临平街道某宾馆内被强奸了。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可在民警赶往途中,临平派出所又接到鲁某报警,声称已经没事了。

没事了?难道另有隐情,民警快马加鞭,迅速赶到事发宾馆。

等民警赶到宾馆房间时,房内只有一男子,床上有些凌乱。民警询问男子时,男子支支吾吾答不上来,随后,民警将男子传唤回临平派出所调查。

在派出所内,男子直喊冤枉,他告诉民警,他没有强奸。

没有强奸?又是怎么一回事?床上却是一片凌乱,报警女子已不见踪影!

经调查,男子宋某,今年64岁,杭州余杭人,他与女子鲁某在某交友软件上认识。鲁某开始提出了一万元的价格,一番讨价还价后,两人商定好以3500元的价格进行性交易。

7月29日中午11时许,宋某找上鲁某,希望鲁某可以来宾馆完成交易,并给了鲁某100元的打车费。12时50分许,鲁某如约赶到了宾馆,随后两人发生了关系。

下午3时许,鲁某告知宋某自己要回去了,想让宋某支付3500元。而宋某只肯支付2000元,同时将2000元转账给了鲁某,而鲁某不肯罢休。两人争执不下,气头上的鲁某说要报警告宋某强奸,然后就拨打了报警电话。

毕竟是拿不上台面的事情,心虚的宋某将剩下的1500元转给了鲁某,随后鲁某又报警称没事了,然后便自行离开了宾馆。

民警于7月29日晚在杭州某租房内将鲁某(女,21岁,湖北籍)抓捕归案。

目前,该鲁某、宋某二人已被余杭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男子酒后7次拨打110并辱骂接警员 依法拘留!

酒后拨打110报警辱骂威胁接警员,对110进行长达几十分钟的骚扰电话“轰炸”。7月27日,该男子因扰乱单位秩序被临安警方依法治安拘留。

7月26日凌晨3时许,一名男子拨打临安110指挥中心报警,由于对方说话含糊不清,为了准确调警出警,接警员当即表示自己为听清楚,请明确报警内容及地点。报警男子却突然情绪激动,不断用语言辱骂接警员,在男子的胡言乱语中大致听出在玲珑老街一夜宵店内有纠纷,接警员立即指令辖区派出所出警。

一分钟后,该男子再次拨打110,另一个接警员礼貌地询问报警事由时,该男子开始言语威胁进而污言秽语辱骂接警员。认为男子疑似醉酒状态纠缠不清后,接警员进行警告说明后挂断了电话。

在此后的几十分钟内,该男子先后5次拨打110,进行诸如“你*的个哔,110个什么,别跟老子哔哔哔”等侮辱、威胁性言语,严重扰乱了110指挥大厅的正常工作秩序。

玲珑派出所值班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有几个男子吃夜宵时因琐事发生口角冲突,经过调解双方和解,互不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报警蒋某涉嫌扰乱单位秩序,随即受案调查。

经了解,蒋某,男,25岁,安徽人。当晚喝了10多瓶啤酒,后与朋友在玲珑老街吃夜宵时与邻桌发现口角,遂报警,借着酒劲辱骂威胁了接警员。

最终,蒋某因扰乱单位秩序被临安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八日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像这种扰乱单位秩序,占用110资源,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作者: 记者 李建刚 通讯员 戚亚萍  符栩潇   编辑: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