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杭州网- > -杭网原创- > -原创新闻
浙江机动车销售维修价格有新规 失信者纳入全省信用系统
发布时间:2017-03-24 16:25:49 星期五  来源:杭州网

 
机动车维修行业价格透明度普遍偏低,新规的出台将造福车主。(资料图)

  杭州网讯 记者从物价部门获悉,4月15日起,《浙江省机动车销售和维修行业价格行为规则》将正式实施。今后,相关行业的经营者若有价格失信行为,将会纳入全省信用信息系统,情节恶劣者还会列入价格失信“黑名单”数据库。

很多车主在买车和修车过程中会与商家发生价格矛盾纠纷。新规的出台,无疑造福了广大车主。根据规定,浙江机动车销售和维修服务价格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但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机动车销售标价应当包括车辆名称、型号、生产厂商、计价单位、销售价格及主要配置、标准参数等相关内容。有可选项目及配件的,应当标明可选项目及配件的名称、规格、产地、价格等相关内容。

现在,机动车维修行业价格透明度普遍偏低,不少车主在修车时会碰到商家夸大故障、擅自增加维修项目等很多情况。为了提高维修服务透明度,规范维修行业秩序,根据规定,4月15日起机动车维修服务标价要包括项目名称、工时单价、工时定额等内容。经营者如果提供代办服务(含保险等)及其他服务的,也要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并事先主动告知消费者,经消费者书面确认。

另外,车主在修车更换配件时还要注意配件的标价。根据规定,配件标价要包括品名、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等主要内容,原厂配件、同质配件、修复配件应分别标识。如果在车辆维修过程中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扩大维修范围或者延长维修交付时间的,商家都应该事先征得车主们的同意。

至于明码标价的形式,物价部门规定,可以采用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标价签等形式,也可以采用条形码、电脑查询、电子显示屏、移动终端等灵活便捷的方式,但务必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准确。

根据规定,机动车销售和维修服务中,如果发现有不明码标价的、标价之外加价的、收取未予标明费用的、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标价欺骗诱导消费的、相互串通并操纵价格等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作者:记者 徐可  编辑:陈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