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近日,记者从市政府门户网站了解到,为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活力、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在网上进行听证,以征求市民的意见。
调整创业担保贷款额度
最高额度可提高为50万元
《意见》提出,调整小额担保贷款为创业担保贷款,简化贷款发放手续。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在校大学生、劳动者在市区自主创业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此外,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30万元,其中科技成果转化、研发或文化创意类项目,最高额度可提高为50万元。
同时,加大贷款贴息力度。对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非市区户籍必须为毕业5年以内)、市区户籍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城镇转业复退军人实行全额贴息;其他人员实行50%贴息。
探索创新贷款发放机制,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方式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经创业担保贷款联席会议认定,可同等享受相关政策。
加大创业资金扶持力度
带动就业可获额外补贴
《意见》提出,将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网络创业补助、登记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合并为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其中,对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在市区从事个体经营(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或创办企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社保补贴。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城镇转业复退军人在市区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带动3人就业,并依法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给予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
带动超过3人就业的,每增加1人并依法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再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补贴,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以本人名义在市区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符合条件的可申请2-20万元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
此外,登记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期间自主创业的,可以申请领取其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作为创业扶持资金。
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创业
建立技能人才培训师资库
杭州作为电子商务之都,《意见》中还特别强调,要大力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创业。
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城镇转业复退军人,在市区的行政村、县(市)从事电子商务创业或在市区从事农产品网络销售创业,且达到一定网络销售额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和带动就业补贴,将在原有的标准上再增加20%。
劳动者在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服务1年以上,并在服务所在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模限定所需从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其中,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补贴标准为1万元。
要注意的是,就业困难人员到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参照农村公益性岗位政策给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不再享受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此外,《意见》还指出,要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对有创业意愿的各类劳动者开展以电子商务基本技能为主要内容的“网络创业”培训;对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开展以专项职业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岗位技能提升等培训。对参加电子商务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含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开发电子商务培训教材和网店美工、网店客服、网店运营等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建立电子商务技能人才培训师资库,推进电子商务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对开展自主评价的农村电子商务企业(行业),允许其按有关规定自主确定申报条件、鉴定等级和评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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