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5日,《生态环境法典》施行满一个月。由浙江工商大学、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海洋环境法专业委员会、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的钱塘生态环境法治研讨会在杭州举办。
本次会议以“法典引领流域共治”为主题,汇聚沪、皖、浙、苏四省市司法同仁、高校专家学者,聚焦跨区域流域生态治理的司法实践,为江河生态保护法治化探索可落地路径。
当天,杭州、宣城、黄山中院共签清凉峰司法协作机制,浙皖八中院发布了《关于共同推进钱塘江流域生态环境一体化协同保护的司法宣言》,同时聘请了一批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
据杭州中院介绍,近年来,杭州法院立足生态司法职能,持续做实流域生态保护工作。全市13家基层法院已全面实现环资案件归口审理,2025年累计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7700余件。近年来,多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相关司法实践成果亮相第五届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大会,向国际展示国内生态司法治理经验。同时,杭州在全省首创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制度,补齐生态案件技术事实认定短板;率先出台碳汇认购修复工作指引,已办结7起涉碳案件,累计认购碳汇2800吨,助力“双碳”目标落地。同时,通过劳务代偿、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修复手段,创新生态闭环修复模式,搭建破产企业生态治理数字化监管体系,相关治理经验已在全省推广。
此次会议之前,主办方进行了主题征文。140多篇论文中,既有理论研究又有实务研究,为生态环境的实践应用提供了很大的参考借鉴价值,也对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新的思路与方法。
“不少专家的观点让我觉得收获很大。”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学术副院长方涧说,作为本次研讨会主办方,浙江工商大学长期深耕环境资源法学研究,深度参与了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等平台。这次研讨会之后,他们将进一步加强钱塘江流域生态法治研究,聚焦跨区域协同立法、司法协作与生态修复责任等课题持续攻关,推动研究成果向立法建议、裁判参考和人才培养转化,为流域共治提供长效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