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如何建设?传统村落如何保护?数智乡村建设如何推进?在近日召开的杭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杭州市乡村建设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乡村建设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组成部分,其内容具有覆盖面广、含涉事务多的特性。本次提请审议的《条例(草案)》包含了村庄风貌提升与传统村落保护、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住房建设、数智乡村建设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既关注宏观统筹层面问题,又关注具体执行层面问题。
着力提升村庄风貌
村庄风貌提升是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保持乡村生产生活形态、发挥村庄功能的重要前提。为此,《条例(草案)》提出要求保留具有本土特色和乡土气息的乡村风貌,与山水环境、田园风光相协调,实现乡村建设与自然生态环境有机融合。
此外,推行村庄设计制度。提出建设项目较多的村庄、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应当编制村庄设计。村庄设计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乡村建设实际需要,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
明确村庄美化绿化要求,《条例(草案)》对庭院美化、村庄小微公园、公共绿地建设和村庄水体治理等事项都提出了要求,确保村容村貌整洁优美。
探索传统村落保护
传统村落传承着民族的历史记忆、生产生活智慧、文化艺术结晶和地域特色,凝聚着民族精神。传统村落是散落乡村地区的“遗珍”,在国家、省尚未制定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形下,本次提请审议的《条例(草案)》根据实际提出了较为体系化的保护制度。
一是确立传统村落名录制度,并要求设立保护标志,建立保护档案;二是规定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的程序和内容要求;三是明确传统村落利用原则,要求传统村落保护应当尊重村民的生活习惯和生产方式,鼓励原住村民在原址居住,合理控制商业开发程度,保持村落原有形态、生活方式的延续。
推进数智乡村建设
数智乡村建设是杭州市近年来开展的乡村建设领域的重点工作。《条例(草案)》专设一章,对数智乡村建设进行了详细规定。
《条例(草案)》对乡村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原则要求,对乡村建设智慧管理平台、乡村数字政务服务、乡村地区数字化监管分别提出要求,以提升乡村建设管理水平,保障农村居民享受便捷的政务服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监管智慧化。
《条例(草案)》是杭州率先在全国探索乡村建设领域的立法。在此之前,我国针对乡村建设方面的现行法并不多,乡村建设作为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内容,将为杭州乡村振兴有关的产业发展、文化繁荣、生态保护、城乡融合等工作提供支撑。运用法治方式推进乡村建设、提升人居环境,打造现代版的“富春山居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