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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安窗口受理全省首个新生儿入户跨省(市)通办业务
发布时间:2021-11-25 10:05:07 Thu  来源:杭州网杭州通客户端

11月24日,在杭州建德工作生活的江苏户籍居民朱女士来到建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仅用3分钟就为自己新出生刚满月的女儿成功申请了长三角区域跨省(市)新生儿入户业务,成为首位外省居民在浙江省内享受到该项新政所提供便利的群众,也是浙江省受理的首个“长三角区域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政务服务事项。

“这项政策对我们外省籍人员来说真是太方便了,免去了两省之间来回奔波,不用再为了办孩子户口而特意回趟老家,办结后还可以马上为孩子办理医保等事项。”顺利办理了女儿入户事项异地申请的朱女士,切实感受到了长三角政务服务一体化的便捷和高效。

朱女士夫妻俩户籍都在江苏,因平时忙于工作,加上近期疫情防控的要求,原计划回老家为孩子申报户口的事一拖再拖。平时比较关注社会新闻的朱女士得知 “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新政的出台消息之后,就立即拨打了市长热线进行咨询。建德市公安局户籍窗口工作人员得知后,便主动联系朱女士,详细告知其需要准备的相关资料,资料准备齐全即可就近办理。

建德市公安局行政审批科副科长汪腾介绍,在收到市长公开电话传递的相关消息后,户籍民警立即对接上级户政部门及系统开发人员,并与江苏当地户籍部门取得联系,确保可以实现“跑一次受理”,使朱女士成为浙江省第一个申请“跨省(市)通办”新生儿入户的群众。

据悉,11月23日起,长三角区域户籍居民均可在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不再需要来回奔波。这是沪苏浙皖四地警方推出的又一项便民服务举措,将有力提升长三角区域公安政务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

下一步,杭州公安将对接卫健部门,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在杭外地户籍新生儿父母推送该项便民服务,继续推动该项便民新政策延点扩面,普惠于民。

新闻链接 如何办理新生儿入户跨省(市)通办业务

办理条件:根据《长三角区域跨省(市)新生儿入户试点工作方案》,在沪浙苏皖四地全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四地户籍居民,随父或随母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其父(母)可在实际居住地向公安机关提出跨省(市)新生儿入户申请。

办理流程:1、提交申请:符合办理条件的,即可签署《长三角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承诺书》,留存邮寄信息及联系方式并提交办理材料原件,主要包括: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新生儿父、母《居民户口簿》;新生儿父或母《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2、信息传输: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收取证明材料原件后,扫描成电子文档进入本地业务办理系统,同时将申请信息及电子版材料流转至拟入户地公安机关。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将暂时留存《居民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其他材料当场退回。3、审核登记:拟入户地公安机关在收到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传输的申请办理信息及相关材料后,根据拟入户地新生儿入户政策规定,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结果至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4、入户确认: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在收到拟入户地公安机关反馈的确认信息后,在1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申请人前来办理入户信息确认手续,并领回《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正联,副联由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保存。如果入户申请不符合拟入户地的入户政策规定,则不能办理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手续,需要申请人返回户籍地申请办理。5、办结反馈:申请人到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确认入户信息后,拟入户地公安机关将为新生儿办理入户手续,并将包含新生儿户口的新的户口簿邮寄至申请人指定的收件地址,旧的户口簿将由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收缴并销毁。

作者:通讯员 傅宏波 余炫记者李建刚 图片由受访单位提供  编辑:首席编辑 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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