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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男子报警女友偷他10万块后消失  公安却拘了他!
发布时间:2021-10-22 15:05:00 Fri  来源:杭州网杭州通客户端

“喂,110吗?我要报警,我女朋友把我的钱偷走了……”“被偷了多少钱?”“有10万块。”

女友偷男友钱后玩消失?

10月9日晚,杭州萧山警方接到男子乔某报警,称女友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偷走了自己的积蓄,共10万元。接警后,萧山分局新街派出所第一时间响应,指派警力赶到乔某住处,通过询问得知,乔某(43岁 安徽人)和女友伍某一同租住在新街,平时两人感情也不错。 

当天早上7点,乔某和往常一样到公司上班,傍晚下班回家时却发现女友伍某带着钱包、衣服等行李,一声不吭地离开了租房,不知去向。“我在附近找了很久找不到她人,电话也不接,后来我发现自己的钱也不见了。”

当民警问起10万元原本放在何处时,乔某一开始支支吾吾回答不出,然后又随手一指床边黑色的小包说:“放在这个布包里的。”

10万元就随随便便放在布包内?这引起民警的怀疑。“你要和我们实话实说……钱到底有没有偷?”“没、没有被偷……”在再三追问下,乔某承认是自己虚构了被偷钱一事,民辅警随后将其带回所内进一步询问。

原来,乔某报警另有原因:“我找不到女友,一时太着急了,就想着警察找人能快一点,于是就报警把事情说得严重些……”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1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第2项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记者李建刚通讯员萧公宣  编辑:徐洁
“女友偷了我10万块钱跑了!”杭州男子紧急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