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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改革丨杭州检察:打造互联网检察公益诉讼“杭州样板”
发布时间:2021-03-15 22:02:08 Mon  来源:杭州网

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这为互联网检察公益诉讼的探索提供了方向。

杭州市检察院主动顺应数字经济发展大势,积极探索检察公益诉讼“互联网+”新模式,打造互联网检察公益诉讼“杭州样板”,为杭州建设“全国数字治理第一城”贡献检察智慧。

发挥网络空间治理新手段

以民事公益诉讼推进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

立足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的区位优势,在互联网消费、英烈保护、公共卫生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率先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多维度守护网络空间。其中办理的全国首例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要求涉案App经营企业永久删除违法收集的个人信息1100余万条,首次探索保障个人信息“被遗忘权”;成功办理了疫情期间全国首例销售伪劣口罩民事公益诉讼案,索赔的80余万元惩罚性赔偿金被用于疫情防控支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以行政公益诉讼完善网络监管体系。

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杭州检察机关共办理互联网公益诉讼领域案件467件,案件范围从食药安全、英烈保护等法定领域向个人信息保护、公共卫生安全、交通安全、信息无障碍等新领域拓展。督促查处存在线上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企业500余家;索赔网络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伪劣产品的惩罚性赔偿410万余元;督促收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政处罚86万余元;督促清理网络平台及个人,下架侮辱英雄烈士、伟人形象及不当使用国旗、国徽等违法商品340余件。

探索网络空间治理新规则

完善互联网公益诉讼的制度保障。

杭州市检察院在全省率先推动市人大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积极稳妥探索互联网侵害公益、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为互联网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出台《杭州市互联网检察公益诉讼规定(试行)》,厘清互联网民事公益诉讼的内涵和外延,确立互联网公益诉讼管辖原则、办案流程等,构建互联网检察公益诉讼“杭标规范”。拓展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权类型,建立有别于特定消费私利集合的不特定社会公共利益损失的损害赔偿制度,在涉网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中全部适用十倍惩罚性赔偿,加大对涉网不安全食品药品行为惩戒震慑力度。

推广互联网公益诉讼的经验做法。

发布全国首份互联网检察公益诉讼白皮书,充分展现杭州检察互联网公益诉讼的实践探索与经验成果,为互联网检察公益诉讼提供办案参考。建成互联网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室、 “互联网+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作为宣传和展示互联网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成效的“窗口”。

拓展网络空间治理新技术

架设支付宝举报小程序,突破线索来源瓶颈。

研发支付宝公益诉讼举报小程序,进一步拓宽线索来源。在举报小程序上线的野生动物保护专项,受到多方关注,网络阅读量破2500万,新华社发布全英文通稿,获境内外10余家媒体转载。2020年共收到各类举报线索140余条,其中3条线索进入司法程序,均已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行政机关落实整改。

借助区块链应用技术,破解取证固证难题。

利用区块链去中心化、分布式存储的技术特性,研发“检察区块链取证设备”,实现电子证据采集的规范、可信和存储的防篡改。出台《关于公益诉讼应用区块链取证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区块链取证应用,为今后区块链技术取证标准提供了示范样本。

运用云科技,落实办案“最多跑一次”。

利用大数据、远程视频等技术,搭建“公益诉讼E平台”。该平台融入人脸识别、同屏示证、电子签名、指纹识别系统,破解身份认证及签字捺印等技术难题,实现诉前赔偿、诉前磋商、公开听证、文书送达、圆桌会议等全链条在线办理,落实案件办理“最多跑一次”,推动公益办案向“数字化”转型。

作者:记者 徐可  编辑:徐洁
杭州市检察院主动顺应数字经济发展大势,积极探索检察公益诉讼“互联网+”新模式,打造互联网检察公益诉讼“杭州样板”,为杭州建设“全国数字治理第一城”贡献检察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