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上午,为了向全社会展示文明健康的消费新风尚,倡导更多消费者参与“禁塑”行动,杭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世纪联华和平店举行了“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 为了美丽杭城,拒绝白色污染”315主题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视频循环播放、可降解材质商品陈列展示介绍、政策宣导、“禁塑”宣传标语展示等方式向到店的消费者科普塑料污染危害,发出进一步落实“禁塑”的号召。
杭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主任陈兆波表示,去年9月浙江省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其中明确要求“到2020年底,杭州市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杭州市消保委联合联华华商集团进一步向消费者发出“为了美丽杭城 拒绝白色污染”的绿色倡议的同时,还通过调查问卷、消费体察等多种形式向消费者、商家普及“禁塑”政策,倡导绿色健康的消费新风尚。
当天下午,为了进一步了解塑料替代物PLA等材质的工艺和生产过程,市消保委和联华华商集团组织30余名消费者和志愿者代表赴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学习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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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经信厅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要求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浙江新出台的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前多了三个字:“进一步”,《办法》中商场、超市等场所塑料袋使用也从“有偿使用”,变成了“禁止使用”。相关规定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