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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错峰出行”和“急事通”调整措施有关问题的解答
发布时间:2021-01-21 10:05:36 Thu  来源:杭州网

杭州网讯 继1月5日杭州市小客车“区域指标”“浙A区域号牌”设置及相关配套措施调整方案公开征求意见以来,便吸引了不少人的关注。

今天(1月21日),市交通运输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了杭州市小客车“区域指标”和“浙A区域号牌”设置及相关配套措施方案。该方案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以下是大家关注的相关问答。

一、“浙A号牌”小客车的错峰出行措施有无变化?

答:无变化。

二、“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相关错峰出行规定的解答

(一)“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的错峰出行范围怎么样?

答:错峰出行范围是当前错峰圈内的所有道路,含边界道路(除紫金港路外);以及绕城高速公路内的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其中紫金港路隧道、紫金港路南隧道、紫之隧道、之江大桥不含。

(二)“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错峰出行的高架路、快速路具体有哪些?

答:目前有留石高架路、东湖快速路、九堡大桥、通城高架路、时代高架、中河高架路、上塘高架路、秋石高架路、西兴大桥、复兴大桥、钱塘快速路、德胜快速路、文一路隧道等。

(三)“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的错峰时段是怎么样的?

答:绕城高速公路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的错峰时段为工作日的7:00—10:00和16:00—19:00,共6个小时;

错峰区域内的其他道路错峰时段为工作日的7:00—9:00和16:30—18:30,共4个小时。

(四)“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尾号错峰还是全号段?

答:错峰时段内实行全号段禁止通行。

(五)我有一辆“非浙A号牌”已预约申请转入“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的,在取得号牌前,其错峰出行措施是怎么样的?

答:提交预约申请通过后,在未正式取得号牌前,按照“浙A区域号牌”车辆错峰出行。

(六)我已经成功完成了浙A区域号牌的转入申请并通过审核,路上还会被交警拦截处罚吗?

答:申请成功后,在进入“错峰出行”区域,仍有可能会被现场执勤交警拦截检查,请主动配合执勤交警检查并出示申请凭证记录。现场交警核实无误后,将予以放行。

(七)“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怎么过江?

答:可以通过之江大桥、钱塘江大桥、复兴大桥二层、望江隧道、庆春隧道过江,以上桥梁隧道不受错峰出行限制。

(八)“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错峰时段从城西前往滨江如何通行?

答:“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可以通过紫之隧道、之江大桥或绕城西线、之江大桥由城西往返滨江。特别提醒,之江大桥往滨江方向要从滨文路地面道路通行,因彩虹快速路错峰通行。

三、“非浙A号牌”小客车相关出行规定的解答

(一)“非浙A号牌”小客车的错峰出行范围是什么?

答:“非浙A号牌”小客车的错峰范围如下图:

具体为:东湖高架—通城高架—通惠路—03省道—绕城高速公路(南线)—绕城高速公路(西线)—绕城高速公路(北线)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高速公路、机场公路不含),以及绕城高速公路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

(二)“非浙A号牌”小客车的错峰时段是什么?

答:绕城高速公路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的错峰时段为工作日的7:00—10:00和16:00—19:00;

错峰出行范围内的其他道路错峰时段仍是工作日的7:00—9:00和16:30—18:30。

(三)“非浙A号牌”小客车错峰出行的高架路、快速路具体有哪些?

答:目前包括彩虹快速路、之江大桥、紫之隧道、紫金港路隧道、紫金港路南隧道、留石高架路、东湖快速路、九堡大桥、通城高架路、时代高架、中河高架路、上塘高架路、秋石高架路、西兴大桥、复兴大桥、钱塘快速路、德胜快速路、文一路隧道等。

(四)早高峰9:00后“非浙A号牌”小客车,哪些道路可以通行?

答:9:00-10:00高架路、快速路还属于错峰时段,但是地面道路均可以通行。进入核心区的,如北部可以选择莫干山路,南部可以选择之江路,西部可以选择天目山路、文二西路、余杭塘路,东部可以选择德胜东路、艮山东路、之江东路,过江可以选择钱塘江大桥、复兴大桥二层、望江隧道、庆春隧道。

(五)萧山区原“非浙A号牌”小客车“错峰出行”措施是否调整?

答:按照本次调整执行。

四、急事通相关规定的解答

(一)哪些情况可以申请急事通?

答:对于确需在受限工作日高峰时段进出错峰区域的“非浙A号牌”小客车,可以按规定通过“浙里办”APP、支付宝、杭州市公安局“警察叔叔”APP等平台申请“急事通”。浙A号牌及浙A区域号牌车辆遇病危送医等紧急情况,可拨打122求助。

(二)急事通申请次数规定

答:1、外省号牌(“非浙号牌”)小客车。一个自然年度内允许通行的次数不超过12次,且每个自然月不超过3次。2、本省“非浙A号牌”小客车。一个自然年度内允许通行的次数不超过24次,且每个自然月不超过3次。

(三)申请“急事通”的通行区域有哪些?

答:“急事通”可在错峰范围内所有道路通行。

(四)“急事通”中提到的一年12次或24次是如何计算的?

答:以12次为例,一年12次是指每年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有12次申请机会,每次24小时(不超过两个高峰时段)。申请时支持两个时段选择:分别为00:00至次日00:00及12:00至次日12:00。

(五)“急事通”可以连续申请吗?可以一次性用完吗?跨节假日申请如何计算?

答:“急事通”可以连续申请,但每月不超过3次,且不可跨双休节假日。即遇申请日后一天为双休节假日的,不可跨越。如仅申请周五晚高峰的,有效期不可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并视为使用一次。

(六)开车的时候忘了申请,可以事后补申请吗?

答:不可以,只能提前申请。

(七)申请成功后,但又没有来杭,可以撤销吗?

答:申请成功后不可撤销,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视为已使用。

(八)双休节假日期间,进入西湖景区“单双号限行”可以申请吗?

答:不可以。“急事通”仅支持“非浙A号牌”小客车提出工作日期间进入“错峰出行”区域的申请,双休、节假日期间西湖景区“单双号限行”按原规定实行。

(九)我已经成功完成了急事通行的申请并通过审核,路上还会被交警拦截处罚吗?

答:申请成功后,在进入“错峰出行”区域,仍有可能会被现场执勤交警拦截检查,请主动配合执勤交警检查并出示申请凭证记录。现场交警核实无误后,将予以放行。

(十)可以代别人提出“急事通”申请吗?

答:申请应当由本人提出。因为申请成功后,在进入“错峰出行”区域,仍有可能会被现场执勤交警拦截检查,当事人需出示申请通过的凭证记录。

五、正式发布的“错峰出行”调整措施什么时候开始实行,在管理上有无什么考虑?

答: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方便群众,同时考虑新政实施后市民出行习惯的适应期,公安交警部门设置了执法过渡期,即5月1日前,对“非浙A号牌”小客车在调整的区域道路内违反错峰出行规定的暂不处罚,作教育提醒;5月1日起按本通告规定进行执法管理。

措施实施后,将对接各导航平台把本次错峰出行纳入导航提醒,并在边界道路设置错峰出行标志,在此,也希望广大驾驶员能自觉遵守错峰出行规定。

附件:杭州市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出行”交通管理措施调整示意图

作者:记者 沈艳   编辑: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