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中午,上城区公安分局紫阳派出所教导员程建喜收到了一个刚加好友的转款。这是什么原因呢?还得从昨天的一起警情说起……
12月6日上午8点50多,紫阳派出所接指挥中心指令:辖区某小区门口有人报警被保安打了。紫阳派出所民警裘之奇等人迅速赶到现场。经过核实确认,原来是姜先生开网约车在小区门口等候乘客,小区保安小杨认为姜先生的车辆停在小区大门的出入口,影响业主车辆的出入,上前敲了敲车窗,并让姜先生的车停到旁边去等候。姜先生也确实将车辆往前挪了挪,但还是停在小区大门的侧边。小杨觉得这辆车怎么不听保安的指挥呢,于是就再次上前拍打了车窗,大声的喊叫着让车辆离开,并在车后备箱上拍了几下。
姜先生这下上火了,立即下车与小杨进行理论。两人情绪都十分激动,从言语上的冲突,迅速上升到肢体上的推搡。在推搡中,小杨突然右手甩过去,打在了姜先生的左脸上。姜先生踉跄了几步,站稳后拿起手机拨打110报警了。
民警裘之奇让姜先生先去医院检查,将小杨带回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在紫阳派出所,当天值班的教导员程建喜了解情况后,对保安小杨进行教育批评。小杨也认识到了自己没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如果能好好的和司机沟通,也就不至于打人。姜先生到了医院后,问了下医生没有什么伤,放弃了进一步的详细检查,来到紫阳派出所。程建喜教导员又单独和姜先生进行了沟通,耐心听取了姜先生的情况介绍和相关诉求,同时也对姜先生进行了教育。
在充分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后,其实只是一个简单的停车问题因双方的不冷静导致了打架,本着将矛盾尽量化解的前提下,程建喜教导员又十分耐心地分别与两人进行了沟通、交流,分析了各自不对的地方,让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双方和解。保安小杨考虑到自己的动手是整个事件升级的主要原因,又影响了姜先生的运营,主动提出赔偿损失,却迟迟没有给付。原来小杨的工资是每月中旬发放,11月的工资很大一部分都寄回老家,只留了自己的生活费,12月的工资还没发放,实在是没钱支付了。
看到小杨面露难色,程建喜教导员爽快地对小杨说:“这样吧,我先替你垫付给姜先生吧,等你发了工资再给我吧。”于是,拿出手机,替小杨支付了赔偿费用。
小杨真的没想到,一个与自己毫无相干的警察,能设身处地的帮自己分析打架的后果,还能主动帮自己垫付赔偿费。在感谢好程建喜教导员后,小杨和程建喜教导员互相加了微信,并承若第二天一定还上。
警方提醒:“打架成本高、下手需谨慎”,“派出所全天不打烊,但请您最好别光顾”。
附打架成本与打架案例:
1.轻微伤的打架成本=5日至15日拘留+500元至1000元罚款+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2.轻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赔偿金+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判刑少挣的工资。
3.重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经济赔偿+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
4.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责任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医药费+误工费)+公安机关留下前科劣迹+心情沮丧郁闷+名誉形象受损+家人朋友担忧+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