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日前,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外汇局浙江省分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浙江省外贸稳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从扩总量、建机制、降成本、抓创新、促便利等方面提出12条金融举措,全力助推外贸企业稳订单拓市场保份额,促进浙江省外贸企业和开放型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意见》要求全省金融机构单列外贸企业专项信贷计划,优先支持全省年出口额2亿美元以下的骨干外贸企业和中小微外贸企业融资需求。确保2020年全省外贸企业贷款增速高于进出口增速,力争全省全年累计新发放外贸企业贷款1.5万亿元以上,外贸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在全省安排不低于500亿元的再贷款再贴现资金,用于支持民营和小微外贸企业。优先支持外贸小微和民营企业票据,重点支持票面金额200万元以下的票据。省财政按不超过再贷款使用资金的0.5%对贷款行给予贴息奖励。
对于外贸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将实施支持计划和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如,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发放的外贸型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按信用贷款的40%给予资金支持。对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外贸型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按“应延尽延”的原则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对于2020年底前到期的其他外贸中小微企业和大型国际产业链企业等有特殊困难企业的贷款,可由企业与金融机构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
《意见》明确,将扩大外贸企业保单融资规模,力争全年保单融资额不少于100亿元。建立外贸企业债券发行“绿色通道”,大力支持浙江省优质外贸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加大跨境人民币业务推动力度,力争全省全年跨境人民币结算量突破1万亿元,跨境电商人民币结算量达1200亿元,浙江自贸区全年跨境人民币结算量达1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