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在杭州一家保安公司内,1个副总经理加6个班组长,竟侵吞国有资产超2000万!近日,拱墅区检察院对包括任某、祖某某在内的多名涉案人员提起公诉。
任某,今年42岁,2005年进入杭州拱墅安保公司,2007年晋升为保安二部经理,2019年被提拔为副总经理兼保安二部经理。祖某某,80后,今年40岁,1999年进入杭州拱墅安保公司,2002年晋升为派驻汽车城组长,2003年起任拱墅园区班组长。
2012年至2019年,任、祖两人在拱保分别担任副总经理兼保安二部经理、保安员班组长,掌管公司的项目管理、人员调配、日常考勤,同时祖某某手里还掌握着公司保安的发工资的银行卡。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任某和祖某某两人通过给他人办理虚假入职、虚假社保等方式回收发放工资的银行卡,并通过虚假考勤套取公款。但实际这些“空气员工”并未实际到岗。此后,任、祖两人的“胃口”越来越大,还通过手上掌握的项目和业务公司,虚报人员名单并从中开票走账套取公款。期间,公司为这百余名“空气员工”悉数买单。
同时,为了“空气员工”的漏洞不被发现,任某和祖某某还私下聘请了无证保安(指的是不具备保安员资格的人员,被企事业单位聘任为保安员,这种没有持保安员证,仍在职的人员)顶替“空气员工”,并通过虚报保安名单、虚假考勤的方式将“空气员工”的工资“打折”给到无证保安,从中赚取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的差价。
8年间,两人共计侵吞拱保公款逾2000万元,刨去顶替“空气员工”的无证保安工资成本,两人七三分成。此外,为了讨好任某,祖某某还以《隐名股东代持协议书》的形式,将其持有的某保安公司4%股份赠与任某,价值70余万元。另外,两人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下属保安班组长的“好处费”……
随着该案查处的推进,还牵扯出了一连串的保安班组长,他们一个个相继“浮出水面”。
黄某某,今年55岁,在拱保担任保安班组长。和任某、祖某某走得比较近,他在该案中系从犯,帮助祖某某将公款从手头发工资的银行卡“提现”,并收受祖某某给予的20万好处费。
另外,保安班组长韩某某、陈某某、陶某、孙某,他们通过虚假挂靠社保、虚报考勤记录的方式如法炮制,几年时间内疯狂敛财,四人共计侵吞拱墅保安公司财产逾百万。
韩某某、陶某某两人今年都57岁,原本他们还有3年就要退休了。陈某某今年44岁,最小的孙某是90后,今年30岁。他们在拱保担任的都是保安班组长,负责各片区的保安业务,管理所属保安的日常工作,包括考勤、工作分配等事务。
在担任班组长的时间里,他们掌握着各自园区给保安发放工资的银行卡。在公司的不可告人的“潜规则”下,他们也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如法炮制任某和祖某某的做法,安排“空气员工”、赚取无证保安的差价等,4人通过上述方式共侵吞国家财产逾百万元。
近日,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任某、祖某某提起公诉,以涉嫌贪污罪对黄某某、陈某某提起公诉;以涉嫌贪污罪对陶某、孙某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另,韩某某经拱墅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已判决。拱墅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韩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