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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少两个字,几块钱的鱿鱼丝要索赔近万元?
发布时间:2017-03-13 17:51:34 星期一  来源:杭州网

    越来越多的人习惯标榜自己是个‘吃货’,那你是不是一个够格的‘吃货’呢?去超市买食品的时候,你看过生产日期,但你认认真真看过配料表吗?配料表信息不全,可能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标准以及消费者知情权等相关权益,或可要求赔偿。

    3月13日,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产品责任纠纷案——在商铺买了鱿鱼丝送朋友,结果被朋友告知鱿鱼丝添加了淀粉,而食品包装的配料栏却并未标明‘淀粉’二字,这可能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于是消费者一纸诉状,将食品销售商和生产商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 

    要求赔偿配

    料表标识不完整违反国家相关法律

    王先生(化名)在杭州A销售商处购买了B生产商的鱿鱼丝,规格有100克和50克两种,一共76袋,总计花了924.8元人民币。

    邮寄送给朋友后,被朋友告知里面添加了淀粉,但食品包装配料表中并未标明。

    于是,王先生拿了其中一袋50克的鱿鱼丝,委托朋友送检至重庆某商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结果确有淀粉添加,每100克鱿鱼丝里含有6.2克淀粉。

    因此,王先生认为: B生产商配料表标识不清,有故意隐瞒淀粉添加的嫌疑,违反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相关规定。

    而A销售商售卖包装不合法的食品,也未尽到《食品安全法》中的进货查验义务。

    所以王先生诉求:按照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处理,要求A销售商退还货款924.8元、B生产商赔偿10倍货款9248元。

    鉴定存疑

    配料表是否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有待商榷

    “为什么在杭州买的食品需要送检千里之外的重庆?这家检测机构是否合法权威?送检的鱿鱼丝是不是当时购买的那几包?怎么确认这个关联?”

    A销售商和B生产商对鉴定结果,表示不小的怀疑。同时,他们对自己的行为是否有违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也持保留意见。

    除了普通标识,国家对推荐性标识也有相关规定。主要是针对过敏性配料,有强制性标识的要求。

    而淀粉,普遍存在于我们的日常食物中,如米饭、土豆等,所以淀粉不属于致敏性物质,是否必须标识也就视情况而定了。

    此外,鱿鱼丝本身就含有淀粉的成分,是不是属于添加物也需要再做议论。

    于是,销售商和生产商都不认为自己有违国家相关法律,要求驳回原告王先生的诉求。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作者:实习生 洪明思 通讯员 王玥  编辑: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