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调整优化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呈持续快速增长态势,市区特别是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状况日趋严重,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现行停车收费政策难以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进一步调整和优化。
一是机动车保有量增长迅猛。2008年杭州市区的机动车保有量为46.5万辆,截止2014年6月已达120万辆,增长158.1%。
二是停车泊位严重不足。据统计,目前杭州市区机动车停车泊位总数约为52万个,停车泊位缺口达60余万个,总量严重不足,平均每辆车不到0.5个泊位。
三是道路停车泊位使用基本处于饱和状态。2013年我市道路停车泊位利用率为78.3%,泊位周转率为3.7次/泊位.日,其中核心区域利用率为89.4%,周转率为4.3次/泊位.日。今年4-6月份,停车矛盾进一步突出,道路停车泊位利用率为78.8%,泊位周转率为3.8次/泊位.日,其中核心区域利用率为91.6%,周转率为4.5次/泊位.日,停车泊位使用已处于饱和状态,难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停车需求。
四是静态交通影响动态交通。我市中心区域人流、车流巨大,支路、街巷狭窄,设置停车泊位后挤占路面。由于停车泊位严重不足,停车稍有无序或等待即形成堵塞,进而严重影响主干道车辆的分流通行,加剧了主干道交通的拥堵。据交研部门统计,今年5-6月核心区域早、晚高峰车速仅分别为17.78km/h和16.18km/h,一级区域早、晚高峰车速仅分别为19.22km/h和19.89km/h。
五是价格杠杆效应不明显。汽车保有量增速远远快于停车泊位建设速度,随着市中心道路停车泊位的减少,停车矛盾有加剧趋势。2008年出台的停车收费政策调控效果正在逐步弱化,市中心特别是核心区域停车矛盾日益突出,乱停乱放现象日趋严重。在公共停车资源严重不足的情况下,需要增加停车资源,加快停车泊位建设,同时必须运用价格手段调节需求,使停车资源的使用更加公平、更加合理、更加可持续。
为此,以改善我市交通、缓解停车难为总体目标,借鉴国内外城市的先进经验,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停车差别化收费政策,分类别、分时段、分地区实行差别化的收费标准显得十分必要。通过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办法,运用价格杠杆调节机动车合理使用,引导市民在中心城区尽可能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优化交通出行结构,从而减少中心城区机动车流量,降低路面交通饱和度,提高道路通行速度,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和停车难状况。
二、调整优化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经过哪些程序?
为积极稳妥推进调整优化差别化停车收费工作,市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是充分开展了调查研究。2012年以来,市有关部门对杭州市区停车收费管理情况进一步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调研,结合我市停车收费管理面临的新情况和省、市政府文件的要求,研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停车收费管理的意见。
二是学习借鉴了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为缓解日益严峻的停车难问题,近年来北京、深圳、南京、广州、成都等城市均调整了停车收费标准,对缓解各地停车难发挥了较为明显的作用。因此,我市在制定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过程中学习借鉴了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
三是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停车收费政策制定过程中十分注重征求社会意见,市有关部门通过杭州日报、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杭州网、杭州价格网等媒体、网站就差别化停车收费方案及我市交通治堵举措一并公开征求意见,与此同时委托专业机构同步开展了社情民意调查,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四是征求人大政协意见并报市政府研究决定。经省价格部门审核同意、市法制办法律审查通过,在向市人大、市政协征求停车收费调整方案意见基础上,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杭州市区机动车收费管理的意见并原则同意,要求择机适时出台。2014年7月22日,市政府办公厅批转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杭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自2014年8月25日起正式实施。
三、调整优化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为什么不采取听证会形式,是如何征求社会意见的?
根据我国《价格法》规定,价格听证的具体项目通过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定价听证目录确定,《浙江省定价听证目录》没有将停车收费列入听证范围,因此,停车收费政策的调整不需要采取召开价格听证会的形式。但考虑到停车收费涉及民生,为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按照民主促民生的工作机制,市物价局拟定了停车收费改革的12个问题,会同市治堵办通过杭州日报、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杭州网、杭州价格网等就进一步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及交通治堵举措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与此同时,委托专业机构同步开展了社情民意调查,在八城区随机抽取76个社区2400户居民家庭进行了入户问卷调查。市政府办公厅以市政府名义向市人大、市政协书面通报停车收费调整方案,并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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