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近期,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市本级共抽检720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3批次。
食品生产环节共抽检了粮食加工品、茶叶及其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饮料、酒类、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食用油、乳制品等14类223批次产品,223批次样品全部合格。
食品流通环节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乳制品、饮料、冷冻饮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品、食用农产品共18类388批次产品, 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85批次,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乳制品、饮料、冷冻饮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品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糕点、豆制品检出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为:杭州杨家门农副产品综合市场李福静禽蛋经营部销售的1批次鹌鹑蛋氟甲砜霉素不合格;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萧山建设一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昆山市顶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小白心里软一软千层(蛋糕)菌落总数不合格;鲁为岗(淳安县千岛湖镇158号南苑农贸市场内)销售的油豆腐苯甲酸及其钠盐不合格。
餐饮服务环节抽检了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蔬菜及蔬菜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饮料、烘烤食品、餐饮具等8类食品(餐饮具)109批次样品,109批次样品全部合格。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小贴士: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一、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二、苯甲酸及其钠盐
抽检发现超范围使用防腐剂苯甲酸及其钠盐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使用。
三、氟甲砜霉素
氟甲砜霉素为广谱抗菌药物,一般为动物专用抗菌药。一般由于饲料添加或者家禽疾病治疗导致残留积累在家禽或禽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