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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起,在杭高校建创新创业场所最高可获100万扶持资金
发布时间:2017-01-22 17:06:39 星期日  来源:杭州网

杭州网讯 杭州是一座创新创业之城,这里不仅有一批批鼓足了干劲的创业者们,更有许许多多创造力非凡的高校师生。

为了充分调动在杭高校师生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杭州将于2月5日起正式实施《关于鼓励在杭高校及其师生在杭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月22日,《意见》在市政府网站公布,记者发现,《意见》在保障机制、资金扶持、科技成果市场化等方面均有着明确的规定,可以说为在杭高校师生创新创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鼓励在杭高校科技人员离岗创业

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意见》提出,在杭高校科技人员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并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待遇。

此外,允许其回原单位参加技术职务评聘,其在创业企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期间的业绩,也可作为评聘的依据。离职到在杭企业工作的高校教师,符合相关条件的,5年内可在浙江省杭州科技创新发展研究院继续保留其事业身份。

鼓励科技人才兼职和流动方面,一方面,支持在杭高校选派科技人才到企业(农村)从事科技创新和成果产业化研究;另一方面会建立相关的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以便今后“有章可循”。

鼓励在杭高校建设创业创新场所

最高可获100万扶持资金

对于大学生而言,创业创新的场所是必不可缺的。近年来,杭州在为人们创新创业提供硬件设施方面也是不遗余力的,《意见》特别提到,鼓励在杭高校建设公益性大学生创业创新场所,支持其利用院校内或院校周边存量土地、楼宇等资源建设众创空间、科技创业苗圃或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园等创新创业载体,为大学生创业创新提供服务。

一旦认定创业场所,杭州就会给予一定的资助。

比如,对新认定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给予50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孵化器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和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30万元、25万元、20万元资金支持。

此外,杭州还鼓励高校建设创新创业特色园区,并鼓励园区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建的省级、市级院士工作站还能分别得到80万元和50万元资助,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也将分别获得50万元和20万元资助。

鼓励高校将科技成果在杭“转移转化”

成果完成人可拿到不低于70%所得净收益的奖励

为了让高校科技成果在杭州当地“转移转化”,杭州鼓励高校设立技术转移中心等科技中介机构,成果成功转化后,最高可以拿到年度总额200万的扶持资金。

《意见》明确指出,对促成技术成果向我市企业转化的,按不超过技术合同中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1%,给予年度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同时,支持在杭高校为杭州企业技术攻关、产品研发提供科技指导和科技服务,对向杭州企业输出技术和成果,且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在20万元以上的技术交易,给予在杭高校不超过技术交易额3%的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年度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而在落实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成果完成人也可以拿到不低于70%所得净收益的奖励和报酬。

作者:记者 徐可  编辑: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