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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手杀死了自己刚出生的儿子 她在法庭上几度崩溃
发布时间:2016-11-17 21:09:55 星期四  来源:杭州网

    曾某身份多重 男婴出生时究竟还活着吗

    此次庭审还梳理了本案的几个疑点。

    通过证人证言,发现曾某以多重身份在杭州生活。

    男友称和她认识时她说自己叫金某某,后来曾某有告诉他自己的真名。房东董某称她自称金某某,知道她带着一个一岁多小孩一起居住,有个老公,经常吵架很少来往。

    而邻居潘某则称曾某自称韩某某,在小区住了3、4年,已经知道她怀孕了。另外,警方从男婴胎盘上提取的DNA也是跟一名叫韩某某的女子吻合度高,后来通过韩某某的照片在周围排查找到了曾某。

    曾某远在江西的父母说出了真相。曾某2013年因为悔婚离家出走,已有三年没有和家里联系。

    另一个疑点是孩子出生时究竟还活着吗。曾某多次辩解说男婴出生时好像就已经死了。但是公诉方并不这么认为。

    首先,法医通过观察男婴的肺部和胃部情况,发现男婴有过自主呼吸和吞咽活动,符合足月产成熟新生儿的特征,能确定是活产。而由勒颈塞嘴导致的颈部深浅层肌肉出血和左下牙龈出血皆为生前所伤。

    另外,如果曾某认为孩子生下已经死了,为何还要用塑料袋勒他的脖子和用纸巾塞嘴巴?曾某为了防止孩子啼哭让邻居知晓而做出的一系列举动,都是在积极追求婴儿死亡的结果发生。

    婴儿也享有生命权 未婚妈妈弑子让人唏嘘

    公诉员认为曾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可酌情从轻处罚。同时,公诉员表示这个案子给她带来很多启发。

    “我也是一名母亲,接到本案后,我的心情十分沉重。被害婴儿来到人世间的时候,没有得到任何的温暖呵护,迎来的却是自己亲生母亲的毒手。”

    “婴儿从出生便开始享有生命权,监护人有义务保障其生存。新生婴儿不是任由监护人处置的东西,而是父母必须要负起抚养和教育义务的对象。”

    而辩护人指出了曾某的懊悔:“会见曾某的时候,她告诉我事发之后自己一直生活在深深的懊悔中,一想到当时的情形,双手就不禁发抖,无法从阴影里走出来。”

    “未婚母亲杀死自己新生婴儿时有发生,大部分是因为缺乏基本的知识和家人的关怀,出于羞耻和害怕才会酿成悲剧。”辩护人还道出了未婚妈妈弑子的苦衷,同时也希望能够参考类似案例,考虑曾某是初犯和偶犯,从轻处罚。

    本案将择期宣判。

作者:记者 叶海涵 通讯员 钟法  编辑:王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