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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淳安:全国生态日法典进乡村 法治守护百年江南古枣林
发布时间:2026-08-18 16:08:41 Tue  来源:杭州网杭州通客户端

8月15日是全国生态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的第一天。在全国生态日即将来到之际,浙江唯一的特别生态功能区淳安县,一场沉浸式生态普法活动走进了左口乡显后村的百年古枣林。

本次活动由派驻显后村的浙江省文化特派员张志鹏牵头组织,从412岁“江南枣树王”挂牌到公益诉讼联络点揭牌,从“古枣林里的微课堂”到法典解读动漫短视频首发,古老的“禁山”村规族训正与全新的绿色法典深度融合,打通生态法治宣传的基层“最后一公里”,实现法治+乡约双重守护江南最后一片古枣林。

左口乡坐拥 5000 余亩连片古枣林,其中树龄超 300 年的古枣树达 600 余株,显后村更是有着八百余年护绿文脉。自南宋嘉定年间建村,当地方氏先祖便秉持 “山林固水土、山水养村庄” 的朴素生态观,划定村南朝山为宗族禁山,立下 “只许养护、严禁砍伐” 的祖训规约。世代村民严守古训,禁止随意伐树、进山狩猎,依靠村规涵养水土、抵御山洪,为整片古枣林留存筑牢深厚群众根基。如今,这份传承千年的生态智慧,正通过制度化、法治化方式延续传承。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为树龄 412 年的 “江南枣树王” 悬挂专属保护铭牌。一块小小的古树身份牌,清晰界定古树管护权责,成为具象化的法治保护凭证。同步揭牌成立古枣林公益诉讼联络点,依托林间实景开设特色 “微课堂”,检察、司法工作人员现场解读古树名木保护相关禁止性条款、日常管护标准及破坏林木对应的法律后果,公开生态违法线索举报渠道,让生态法律知识走出文件、走进田间林间。

淳安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26 年 8 月 15 日施行的《生态环境法典》,首次在立法层面确立生态环境检察相关制度,赋予检察机关更厚重的生态保护司法职责。古树名木属于不可再生的生态文化资源,损毁古树本质上侵害社会公共生态利益,检察公益诉讼正是古树保护的司法盾牌,能够实现 “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的治理成效。

“禁山是祖上传下来的规矩,不砍树、不捕猎,守护山林就是守护村庄。如今老枣树挂上保护牌,大家护树的责任更清晰了。”显后村村民宋巧英说。

本次活动同步发布两项长效管护举措:一是在显后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首发《生态环境法典(古树名木保护)》普法动漫短视频,把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动画,方便村民理解传播;二是林业部门正式发布左口乡古树名木保护名录,建立 “一树一档” 精细化管护台账,压实行业、属地、网格员三方管护责任,实现古树常态化规范化管护。

以古枣林普法为缩影,淳安县全域铺开《生态环境法典》基层落地实践,创新 “田间地头 + 林间树下” 沉浸式普法模式。淳安县人大常委会联合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在临岐镇范村林下基地开展生态巡回审判,把庭审现场搬到山林基地,围绕非法狩猎案件现场释法,人大代表、周边村民现场旁听接受警示教育。不少村民坦言,以往误认为进山捕捉小型野生动物无关紧要,家门口的直观庭审彻底破除侥幸心理。

依托特别生态功能区定位,淳安持续推动生态法治资源下沉乡村,融合传统护林民俗与现代法典制度,以多元普法、司法保障、长效管护构建全方位生态保护体系,为乡村生态治理提供可复制的淳安样本。

作者:记者 赵诗楠 通讯员 张渊凯 方杰  编辑:颉月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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