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杭州网 - > - 杭网原创 - > - 原创新闻
4月1日起施行!《杭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办法》正式出台
发布时间:2026-03-03 14:41:04 Tue  来源:杭州网杭州通客户端

记者从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了解到,近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杭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杭州市传统村落的申报认定、规划和建设管理、预警退出等机制,建立四级政府、部门协同工作模式,旨在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

杭州市始终坚持历史遗存与当代生活共融、古村景观与人文内涵共生、传统文化与时代精神共鸣的理念,积极创新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机制。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38个村庄列入国家和省传统村落名录,建德市入选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名单,杭州相关工作做法入选住建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可复制经验清单。为进一步加强系统性保护、科学性利用和规范化管理,明确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办法》明确“保护优先、合理利用、活态传承、政府引导、村民主体、社会参与”的总体原则,强调关键要素的整体保护与活化利用。

《办法》建立申报认定机制、四级协同机制、预警退出机制,同时,将强化保护规划管理,加强日常管理和保障力度。

具体来说,在申报认定机制上,《办法》建立了杭州市传统村落分级名录保护制度,明确杭州市传统村落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并将已列入国家级、省级名录的传统村落直接纳入市级名录,实现了保护层级的全覆盖。

同时,《办法》明确市级相关部门,区、县(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职责,真正构建起市和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四级协同机制。此外,《办法》还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明确预警和退出的具体情形。对于开发不当、未有效整改或因不可抗力失去保护价值的村落,将予以预警整改或退出名录,压实保护责任。

在强化保护规划管理方面,《办法》明确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编制时限、审批程序和内容,强调规划中涉及空间管控的主要内容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以实现精细化管控。

在日常管理和保障力度上,《办法》从强化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历史文化资源盘活利用、推动保护利用数字化等三个方面,提出具体管理要求,特别是鼓励数字化建档和展示,并强调防止商业化、景区化的过度开发;从资金安排、用地指标和人才保障等方面提出系统性的支持措施,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提供保障。

作者:记者 方建飞  编辑:颉月娇
杭州网·杭州新闻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