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2月2日是第30个世界湿地日,新修订的《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同日正式施行,标志着浙江湿地保护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当天上午,省人大法(工)委、省人大环资(工)委和省林业局在中国湿地博物馆联合举办2026年世界湿地日暨《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宣传活动。本次活动聚焦湿地保护知识普及、法规解读与成果展示,全面彰显我省在湿地生态保护领域的责任担当与显著成效,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共同守护湿地的共识与合力。


湿地是自然界最富生物多样性的生态景观和人类最重要的生存环境之一,被誉为“地球之肾”。
2005年,我国第一个国家湿地公园——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正式获批,截至目前,浙江共建成国际湿地城市2个、国家湿地公园13个,拥有国际重要湿地2处、国家重要湿地4处、省级重要湿地94处。
据介绍,本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对湿地保护的认知度与参与度,为浙江省湿地保护事业持续推进注入新动力。下一步,浙江省将进一步树牢生态文明理念、汇聚依法保护力量,全面贯彻施行新修订的《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扎实推进湿地保护体系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修复提质、智慧湿地建设、湿地文化传承等工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呈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生动图景夯实生态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