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记者从多家银行了解到,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再次出现调整,自11月30日起,浙江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低于3.1%。这是自11月8日调整以来,银行再次根据风险定价原则上调房贷利率。
多家银行反映,3.1%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仍然处于历史低位,且在全国也属于比较低的。但目前的定价仍然难以覆盖个人住房贷款的成本,如省内某城商行的客户经理表示“加上税收、风险计提等,成本要到3.5%”。某股份制银行的客户经理表示“近期随着楼市回暖,按揭贷款量上升很快,每做一笔都要总行给予专项资金补贴,长期不可持续”。
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看,由于常态化调整机制已启动,大量客户重新选择了重定价日,导致存量房贷利率快速下降,给银行经营带来压力。从全国公布数据看,三季度全国商业银行净息差为1.53%,较今年二季度下降0.01个百分点,息差持续收窄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性扭转。
有业内人士指出,前期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接近甚至低于公积金贷款利率,有的对公积金贷款形成了替代,各方反映较多,确实不合理。银行综合考量经营成本、市场供需、风险溢价等因素确定房贷利率,将房贷利率维持在合理水平,有利于促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