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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驾驶证!飚车竞速博粉丝关注 “网红”的违法行为被警方查处
发布时间:2021-09-17 16:55:11 Fri  来源:杭州网

大白天,在太湖源蜿蜒盘旋的山道上,两辆摩托车伴随着响亮得轰鸣声,追逐竞驶,呼啸而过,对面来车赶紧踩刹车避让,行人吓得停步躲避。这段视频被拍摄发布到网上博取流量,而始作俑者就是其中一名摩托车驾驶人,也是一名拥有众多粉丝的网络视频博主。

近日,临安交警对视频中飙车竞速的两名摩托车驾驶人依法从严查处。

今年9月,临安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锦北中队接到多名网民举报,一个自称“老刘”的网民在网络上发布了两段在临安太湖源飙车竞速的视频。

接到举报后,临安交警经过多方调查取证,确定了两名当事人身份:视频拍摄者刘某某,今年27岁,吉林人,是一名粉丝数达13万的网络视频博主。和他竞速的男子姓方,今年28岁,是一名公司职员,平日里爱好骑摩托车,与刘某某是网络上认识的“摩友”。

9月8日,刘某某和方某在临安交警的教育督促下,到临安交警大队锦北中队投案接受处理。经调查,视频创作发布者刘某某之前在网络上就多次发布其在国外飙车视频,其视频账号简介写着:这与安全一点关系都没有。其中9月2日,刘某某与方某某在临安太湖源竞速的视频点击率颇高。据交代,8月28日,刘某某驾驶摩托车从江苏出发,9月2日到达临安太湖源与“摩友”方某汇合,为了获得粉丝点赞,两人相约竞速,用了5分钟驶完近8公里的路程。经调查鉴定,刘某某、方某最高车速达到了120KM/H,平均车速达到了80KM/H以上,远超30KM/H的限速标准。

最终,刘某某和方某因实施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2000元的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刘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现身说法主动拍摄了向网友道歉的警示视频,并发布在他的个人视频账号内,提醒广大“摩友”要以他为鉴,不能超速驾驶,更不能在道路上追逐竞速,同时,删除了相关摩托车竞速视频。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红”作为公众人物,更应该端正自己的一言一行,积极弘扬社会的正能量,不得挑战法律底线,远离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做“网红”就要做一个传播正能量的网红!

作者:记者 李建刚 通讯员 马程亮 符栩潇   编辑:首席编辑 张晶
大白天,在太湖源蜿蜒盘旋的山道上,两辆摩托车伴随着响亮得轰鸣声,追逐竞驶,呼啸而过,对面来车赶紧踩刹车避让,行人吓得停步躲避。这段视频被拍摄发布到网上博取流量,而始作俑者就是其中一名摩托车驾驶人,也是一名拥有众多粉丝的网络视频博主。 ​近日,临安交警对视频中飙车竞速的两名摩托车驾驶人依法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