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七十二场新闻发布会召开,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胜介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
有记者提问,对于在国外已经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来说,他是否有可能在抗体检测上呈阳性?假如此类人群的抗体检测呈阳性的话,浙江在管控方面会采取哪些措施?
陈广胜表示,有人担心是否会因为疫苗接种而被误判为无症状感染者,应该说此种担心大可不必。对入境管控措施的执行,浙江将综合考虑核酸检测、抗体检测、疫苗接种史等因素,抗体检测是判定有没有受到新冠病毒感染的辅助手段。
在具体的检测环节中,无论是在口岸的海关入境检测,还是在集中隔离场所的常规检测,主要的判定依据是核酸检测结果,也就是说即使因为接种疫苗导致血清抗体检测阳性,只要核酸检测是呈阴性的,再加上我们具备接种疫苗的相关的凭证也可以判定没有受到新冠病毒的感染。
因接种疫苗导致血清抗体阳性的人员,与受到病毒感染阳性的人员在健康管理措施和入境管控方面的措施是完全不同的。对于后者,无论是确诊患者还是无症状感染者,都将在指定医疗机构接受治疗。而对于因为疫苗接种导致的血清抗体阳性人员,将与其他的检测阴性的入境人员同样适用于“14+7”的健康管理措施,在这之后如果没有其他的异常情况,将在国内完全可以正常的工作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