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月5日)上午,杭州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杭州市小客车‘区域指标’和‘浙A区域号牌’设置及相关配套措施调整”新闻沟通会,大家对杭州新推出的小客车“区域指标”和 “浙A区域号牌”政策相关内容是不是有所疑惑,记者来为大家逐一解答。
一、为什么推出“区域指标”和“浙A区域号牌”?
答: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部署,为方便群众出行,拓展市民获得小客车指标的途径,回应我市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以来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二、什么是“区域指标”,什么是“浙A区域号牌”?
答:杭州市小客车区域指标(下称区域指标)是在小客车其他指标中增设的一种指标,该类指标可以直接申领,使用区域指标办理登记的小客车悬挂专用号段车牌(“浙A区域号牌”)。
“浙A区域号牌”是指使用“区域指标”登记的小客车专用号牌。其号牌号码的组合方式现阶段为“浙A”后的第2、5位或第3、4位均为字母,其余为数字,如:“浙A·5B55B”或“浙A·55BB5”。办理“浙A区域号牌”登记业务手续上,除了使用的指标类别不同,其他办理流程和需提供的材料与原有要求无差别。
三、申请“区域指标”有哪些条件,如何获得指标?
答:符合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个人和单位均可以申请区域指标。需要申领区域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指定网站、平台和小客车调控窗口申请,通过资格审核后,由调控系统配置指标。
四、区域指标申请数量有什么规定?
答:“区域指标”总量没有规定。
个人在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下,只能申请一个“区域指标”。如果指标失效未使用,或相应“浙A区域号牌”车辆交易、迁出或报废后,仍可再次申请。
单位在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下,一年只能申请一个“区域指标”。
五、申请了区域指标以后,还能参加摇号或者竞价吗?
答:拥有“区域指标”或“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并不对个人和单位申请增量指标的资格造成影响,在其他申请条件均符合的情况下,相应个人和单位仍可申请参加增量指标配置。
六、申请了区域指标之后,又通过摇号或者竞价获得了小客车指标之后,有什么规定?
答:按照“一人一车”的原则,同时拥有区域指标和增量指标则使用增量指标为小客车上牌,相应区域指标无法再次使用。
同时拥有“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和增量指标,则增量指标仅能用于“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变更为“浙A号牌”小客车。此处“浙A号牌”是指本办法实施前已在本市登记以及后续使用增量指标、更新指标登记的小客车所悬挂的小型汽车号牌。
七、如果“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注销或者转移了,需要更新怎么办?
答:“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在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不产生更新指标,需要更新的,可重新申请区域指标。
八、区域指标有效期为多久?
区域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九、“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办理转移登记业务后,车牌性质会不会变化?
答:无论购买新车还是二手车,使用增量指标或更新指标上“浙A号牌”,使用“区域指标”上“浙A区域号牌”。如果“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因离婚、继承或调拨等原因申请其他指标的,车辆转移后仍为“浙A区域号牌”。
十、为什么设立区域指标后,同步取消现行县(市)指标配置?
答:现行《杭州市小客车县(市)指标配置管理办法》于2015年发布并实施,主要也是为了完善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平衡区域差异,更好地满足县(市)居民用车需求。出台区域指标政策后,能更好的解决该问题,因此决定取消县(市)指标配置。
十一、对目前杭州市民已经拥有的外地号牌车辆有什么过渡性政策吗?
答:目前设置了一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符合条件的杭州市民本人的外地车可以转入,并在申报后按“浙A区域号牌”进行通行管理,即:
凡个人名下于2021年1月5日前已有登记在本市以外的小客车的,凭本人持有的有效小客车增量指标、更新指标或区域指标,均可于2022年3月1日(不含)依法前办理迁入本市的变更登记手续。上述车辆未完成迁入手续的,通过公安交警部门指定方式进行申报、认定后,2022年3月1日(不含)前按照“浙A区域号牌”车辆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