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下午,浙江省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58场),邀请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胜,省市场监管局副书记、副局长张雪林,介绍我省疫情防控工作最新情况。
由于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总体趋稳,我省经济社会秩序基本上已全面恢复,但近期不少地方又出现散发病例。现在对各类大型会议、会展和群众性活动是否允许正常开展?假如举办此类活动,一般需要采取哪些防控措施?
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胜:
疫情一天不结束,伴随着聚集性活动导致新冠病毒传播风险,就会一直存在。但是经济社会秩序不断恢复,走向正常,必然需要人与人之间的交流,离不开人与人之间的汇聚,所以必要的会议、会展和群众性活动,现在都可以开展的。
但是目前疫情尚未远去,所以会议等室内的聚集性人数控制在300人以内。现在组织开展聚集性活动,必须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聚集性活动的主办或者承办单位都要预先提供制定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要落实相关机制和措施,聚集性活动举办前都要进行风险评估,当前要审慎举办涉外的聚集性活动。
会议、会展、群众性活动开展的时候,都要预先做好人员的健康排查,及时收集前14天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健康情况和健康码状态,如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人员一般不建议参加,必须参加的要提供规定时限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另一方面要加强物资和特殊场所的准备。在活动场所要提前配备必须的防疫设施和用品,如消毒药械、洗手液、口罩、手套,包括一些非接触式的温度计等,在对活动的场所、设施在活动开展前应该进行一次全面的预防性消毒。同时要根据活动规模,设置一定的临时观察室,用于出现疑似病例,或者发热症状的人员应急处置的需要。
在聚集性活动举行的期间,举办方要落实相关的措施:
1.加强健康监测。实行健康码+测温的准入机制,必要的时候可以适情进行参加人员的实名登记。
2.加强个体防护。建议参加人员都要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认真落实口罩佩戴的规定。
3.通风换气。活动期间应该保持室内空气适当流通,按规范使用空调系统。
4.清洁消毒。重点对门把手、桌面、倚靠背、水龙头、电梯按钮、楼梯扶手等高频接触的表面,增加消毒的频次。对公共卫生间、垃圾集中收集的容器及周边地面,加强保洁和消毒。
5.就餐管理。采取错峰就餐,增设物理隔离,包括分餐制,减少人员聚集。重复使用的餐具,一人一用一消毒。
6.加强宣传引导。应该在场所醒目位置设立告示牌,引导大家遵守卫生规范,活动期间不扎堆,遇到相关症状要主动报告。
总之,疫情防控无小事,尤其是进入冬季以来,不少地方都出现散发的病例,所以就给防范聚集性疫情敲响警钟,正因为这样,更需要完善一整套常态化的管理机制,抓紧抓细各个关键环节,切实防范于未然,也防疫于未然。因为现在的聚集活动,很容易导致疫情二次爆发的燃点,这些燃点要通过有效的提前的防范机制和落实相关措施,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