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是下城公安一支强有力的生力军,默默付出 不计辛劳,与百姓休戚与共,践行承诺牢记使命,忠诚守护辖区平安……
他们在打击犯罪的战场上同民警并肩战斗在平凡的岗位上履行着使命和担当用青春和忠诚惩恶扬善恪守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守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提升社会防控能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下城区公安分局公开招募警务辅助人员20人。
因公安工作需要,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
1.从事巡逻防控、防暴处突工作岗位警务辅助人员10名,需男性;
2.分局其他岗位警务辅助人员10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5年9月30日至2002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前科记录;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公安机关根据履行岗位职责需要和相关规定设立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合同及薪酬待遇
合同:聘用人员采取劳动合同制方式,首期签订劳动合同为5年,试用期为3个月。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办理警务辅助人员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警务辅助人员聘用资格。
薪酬待遇: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根据上年度杭州市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20%的保障标准(含按政策规定参加“五险一金”的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实行岗位绩效考核和层级管理的薪酬制度,每年按基数动态调整。伙食费、夜餐补贴、体检费等另行保障。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愿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 报名地点:杭州市下城区中河立交桥北侧桥下,深蓝广场东门旁,下城区协警大队,联系电话:85239830;
3.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人员索引页及个人单页);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一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符合放宽应聘条件人员需携带相关证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填写报名表并由工作人员进行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