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拍客”手机APP可以直接选择违法行为类别
市民应特别注意的交通违法行为有哪些?
据了解,此次实行有奖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是三大类18种动态性、隐蔽性的交通违法行为,具体包括:
隐蔽类交通违法行为
1.驾驶二轮摩托车违法上路的(或停在公共场所的无牌二轮摩托车);
2.有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的;
3.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的;
4.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5.有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或驾驶人牌、证嫌疑的;
6.驾驶改装、加装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灯光装置、动力装置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
7.在道路上存有飙车、竞逐竞驶等行为的。
城市快速路交通违法行为
1.非紧急情况下在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路肩)上停车的;
2.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路肩)行驶的;
3.非紧急情况下在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路肩)上行驶的;
4.在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的;
5.在高架道路违法停车的。
城市道路动态性交通违法行为
1.未按规定变更车道影响后方车辆通行的;
2.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3.工程运输车辆、公路客运车辆超过核定载质量(核定人数)的;
4.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5.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公交等专用车道的;
6.机动车驾驶人或乘员向车外抛物的。
公安交警提醒
针对群众在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时,务必要注意自身的安全,千万不要在驾驶车辆时,使用手机进行采集。对这种行为,公安交警部门不但不会录用其采集的资料,反而要对其驾驶机动车时使用手机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予以处罚。
而对借举报之名实施捏造事实诬告他人、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等行为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在查明案情后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公安交警部门还强调,今后将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通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线索有奖举报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查获的典型案例,并根据施行情况与群众的意见建议,进行不断的优化完善。
会上,杭州公安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天也是《杭州市文明促进条例》实施的第一天。城市交通状况是城市管理水平和市民文明程度的综合直观反映。作为“全国文明城市”,杭州的文明交通理应走在全国前列。实行此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机制,就是要树立“文明共建、人人有责”的理念,让所有的交通参与者都积极参与到构建交通文明的过程中来,使“人人成为监督员、人人成为守法者”,不断提升杭州交通文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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