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2月29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今日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指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特色鲜明、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现代体育产业体系。总体规模持续壮大。全市体育产业总产出达到1200亿元,实现增加值360亿元,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1.7%左右,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升,成为全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基本建成体育强市,打响“活力杭州·运动之都”品牌。
杭州市未来体育产业将着重在体育健身服务业、体育竞赛表演业、运动休闲业、体育用品制造业、体育培训业、体育彩票业等几个领域发展,
意见中也指出要全力筹办亚运会,把2022年亚运会办成绿色、智能、节俭、文明的体育盛会,并办好2018年世界短池游泳锦标赛及世界水上运动大会等重大赛事活动。
以下是意见原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杭政函〔2016〕4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推进体育强市建设,加快发展体育产业,有效促进体育消费,丰富群众体育生活,提高市民身体素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1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快发展我市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提出以下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筹办亚运会等大赛的历史机遇,以增强人民体质、满足群众健身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以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拓展体育需求、促进体育消费为导向,坚持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化改革创新、激发市场活力,聚焦重点产业、培育新兴领域,加快构建现代体育产业体系,推动体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杭州实现高起点上的新发展增添新动能。
(二)基本原则。
1、产业惠民。倡导健康生活,培育投资健康的消费理念和充满活力的体育消费市场,激发市民参与体育活动的热情,以健身促健康,使体育产业惠及全体市民,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2.改革创新。深化体育产业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政府在政策引导、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能,营造平等参与、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科技支撑,鼓励发展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提升体育产业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完善体育产业市域统筹机制,着力推进体育资源优化配置;创新体育场馆运营机制,增强复合经营能力,鼓励社会资本以混合所有制、PPP等多种方式参与场馆经营。
3.激发活力。遵循现代产业发展规律,健全市场机制,培育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体育产业领域,充分调动和发挥全社会参与体育产业发展的积极性与创造力,加快体育企业战略性重组和集聚发展,着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产业大企业大集团。扶持一批具有市场潜力的中小企业。鼓励大型体育赛事举办方充分进行市场开发,拓展体育产业市场。
4.协调联动。突出统筹兼顾和跨产业融合,推动体育产业与体育事业协调互动,积极培育体育中介市场,辐射和拉动体育传媒、体育广告、旅游休闲、文化创意、金融服务等相关产业联动、融合,促进体育产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形成特色鲜明、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现代体育产业体系,市场机制更加完善,体育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体育消费市场更加繁荣,对相关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更加明显,整体实力保持全省领先、全国先进,基本建成体育强市,打响“活力杭州•运动之都”品牌。 1、总体规模持续壮大。全市体育产业总产出达到1200亿元,实现增加值360亿元,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1.7%左右,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升,成为全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2.产业质效持续提升。健身服务、竞赛表演等优势领域持续发展,体育培训等新兴行业加快兴起,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规划建设一批具有规模优势、特色显著、创新能力强的体育产业集群、基地和园区,成为全国体育产业发展的先行区。
3.品牌效应持续凸显。体育名人、明星效应逐步显现,培养和引进一批知名运动员、教练员和经纪人。在水上运动、户外运动、体育用品等领域,形成一批业内领先的体育企业,打响一批有重要影响力的体育产品和服务品牌,打造一批国内外知名的体育赛事品牌和体育会展活动品牌。
4.发展环境持续优化。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高效,政策、法规、标准体系更加完善,体育市场供需繁荣,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超过2.5平方米,居民人均体育消费显著增加,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全覆盖。
二、明确产业发展重点
(一)体育健身服务业。
突出品质提升,有效整合各类健身场馆资源,积极发展体育健身、时尚健身、健身指导等健身服务业,以优质服务促进体育消费。鼓励社会力量投资体育健身服务业,建设各类群众性体育健身俱乐部,支持体育健身企业品牌经营和连锁经营。支持行业协会开展体育健身服务业星级评定,引导体育健身俱乐部规范健康发展,打造一批优秀体育健身俱乐部。
(二)体育竞赛表演业。
根据我市体育场馆设施和服务能力,积极承办一批国际国内大型(综合)体育赛事、专业体育赛事,培育一批杭州品牌赛事,努力打造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体育赛事集聚地,通过赛事承办促进产业发展。培育和开发体育竞赛表演市场,加强足球、篮球、棋类等职业体育俱乐部建设,推动形成职业体育竞赛表演、品牌大赛表演、社会体育和地方传统体育竞赛表演协调发展格局。加强全市体育竞赛表演市场统筹,鼓励各区、县(市)因地制宜,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赛事,形成“一地一品”区域赛事,支持区、县(市)以“杭州”冠名举办赛事。
(三)运动休闲业。
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山水自然资源、人文历史及场馆资源,鼓励开发各类休闲体育运动项目,创建区域特色品牌。依托江、河、湖、山等资源,重点发展水上、山地、空中等特色休闲运动和极限运动。结合品牌基地建设,发展高端运动休闲项目,扩大品牌影响力。支持开发航空体育运动项目。以赛事为载体,积极发展航模、电子竞技等科技体育运动。
(四)体育用品制造业。
把握全市发展信息经济、推动智慧应用的重大契机,以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推动传统体育制造业改造提升和转型升级,积极推行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经营模式。大力发展高端体育用品制造业,鼓励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的运动器材装备,重点发展可穿戴智能运动装备、健身器材、体育训练竞赛器材、运动服装、水上运动产品、船艇等用品和装备。支持体育用品制造企业开发具有自主品牌和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打造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体育用品制造业集聚发展,形成地域特色品牌。
(五)体育培训业。
依托各类体育设施,通过优势项目、大型赛事和知名运动员带动,开展符合群众需求的游泳、球类、轮滑、滑冰、登山等体育项目培训,培育一批品牌优、效益好、信誉佳的体育培训机构。鼓励和支持各类体育运动学校(含业余体校)、社会组织、俱乐部等利用场地、人才等资源,开展社会足球、青少年足球、篮球、排球等体育培训活动。依托专业场地,鼓励开展特色体育培训活动。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重点培养游泳、健身、户外运动等国家体育职业指导人员。完善体育培训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体育培训市场,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六)体育彩票业。
严格落实《彩票管理条例》,加强体育彩票销售的规范管理,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充分挖掘资源,创新体育彩票玩法,丰富彩票品种。积极探索彩票销售模式,拓展体育彩票销售市场。优化市场布局,加强销售渠道建设,不断扩大销售规模。规范彩票公益金支出和使用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积极宣传体育彩票的公益性,促进体育彩票业健康规范发展。
三、落实主要任务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结合“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加快体育赛事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定期公开全市赛事承办目录。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承办赛事,营造各类主体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体育市场环境。强化对体育赛事的事中、事后监管,为赛事活动举办提供服务。加快推动体育管理政社分开、政企分开和管办分离,允许体育社会组织承担部分合适的管理服务职能。在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经营、公益性赛事活动承办、基本公共体育服务提供等方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模式。
(二)创新场馆运营管理机制。
创新体育场馆运营机制。在保证公共体育场馆公益性质的前提下,探索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明确所有权和经营权主体各自权利和义务,提高场馆运营网络化服务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增强复合经营能力。积极推行大型体育场馆布局、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模式,将赛事功能需要与赛后综合利用有机结合。创新体育场馆管理机制,加强统筹管理,推动公益类场馆和经营类场馆分类改革,推进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和经营体育场馆。鼓励采取参股、合作、委托等方式,引入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种主体,以混合所有制等方式参与场馆运营。鼓励场馆运营管理实体通过品牌输出、管理输出、资本输出等形式,逐步实现规模化、专业化运营。 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的水、电、气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鼓励各类体育场馆运用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服务内容,开展复合型经营,提高运营管理效率。
(三)承办一批体育赛事。
全力筹办亚运会,把2022年亚运会办成绿色、智能、节俭、文明的体育盛会,并办好2018年世界短池游泳锦标赛及世界水上运动大会等重大赛事活动。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运作”模式,创新体育赛事的开发和推广方式,完善政府补贴赛事活动等引导机制,鼓励社会组织、俱乐部等承办各类体育比赛,形成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办赛形式。对社会力量引进和承办列入国家竞赛计划的重大国际、国内和省内赛事,在国有场馆场地租金上给予引进方适当优惠。提高办赛能力,突出杭州特色,加强与国内外体育组织等专业机构的交流合作,有针对性地引进一批有重要影响的单项体育赛事,着力培育“水上运动”赛事品牌,推动更多高水平赛事落户杭州。
(四)推动产业跨界融合。
丰富体育产业领域,推动体育产业与文化创意、教育培训、休闲旅游、会展服务、现代商贸、中介服务等产业融合,重点发展体育旅游、体育会展、体育培训、体育服务贸易、体育中介等新兴行业。借助休博会、西博会等大型展会,积极举办游艇、户外用品、体育用品等专业化品牌展会。以“互联网+体育”融合发展为契机,推动体育产业与电子商务相结合,鼓励利用APP等方式扩大体育消费。推动体育场馆智能化建设,完善场地预订、门票销售、信息查询、健身指导等服务内容,大力推广信息技术在体育健身中的应用。
加强体育运动指导,促进体育产业与健康产业互动发展,积极发展运动医学和康复医学。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体、体质测定和运动康复等各类专业体育康复机构。充分发挥中医药在运动康复等方面的特色作用,开展健身咨询和调理等服务。选择一批疗休养项目合作开发体育康复配套服务,延伸体育产业链。
支持金融、地产、制造、食品药品等企业开发体育产品和服务,实现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五)优化体育产业布局。
结合全市体育资源分布,因地制宜发展体育产业,优化各区、县(市)分工与协作,努力形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良性互动的体育产业发展格局。对体育产业发展薄弱的区、县(市),在赛事活动、产业项目布点等方面予以倾斜。统筹特色资源、产业优势和体育传统,培育和建设一批有特色、上规模、辐射带动广泛的体育产业集群、基地和园区,着力打造一批体育特色突出、产业基础良好、融合发展潜力大的体育特色小镇。
鼓励各区、县(市)在土地规划、机构准入、市政配套、人才引进等方面对体育产业给予政策扶持和倾斜。深化富阳、淳安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积极申报国家级和省级体育产业基地、运动休闲基地。
(六)扩大体育市场开放。
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提高体育产业对社会资本和境外资本的吸引力,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我市体育产业发展。推进体育产业国际化,着力发展国际体育赛事、体育展会以及体育产品与服务贸易,支持国际体育赛会、企业、机构和品牌入驻杭州;支持我市优势企业、品牌和项目“走出去”,参与国际体育经营管理活动,全面提高体育产业国际化水平。
(七)激发体育市场主体活力。
1、培育骨干企业。加强政策引导,扶持一批创新水平高、品牌影响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骨干体育企业,引进一批创新型体育企业和体育投资机构,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杭州本土体育企业品牌。支持体育企业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打造跨界融合发展的产业集团。支持杭州市体育发展集团做大做强。
2.扶持中小微企业。积极促进中小微体育企业快速成长,引导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培育和扶持一批具有市场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体育企业。支持发展专业化程度高的赛事运营企业,鼓励健身服务企业连锁经营,重点扶持体育培训、策划、咨询等领域的体育企业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
3.积极发挥体育社会组织作用。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实体化发展。放宽体育社会组织登记准入条件,推动由双重管理向直接登记转变。制定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清单,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加快培育体育行业协会和体育中介组织等各类体育社会组织,鼓励其他非体育类社会组织参与体育服务。
(八)扩大体育市场供给。
统筹全市体育设施规划布局,加快建设利民、便民、亲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公众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盘活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存量资源,充分利用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绿道绿地及广场等建设群众体育设施。对公共体育设施、重点体育产业项目建设,在立项、报建、用地和配套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加强足球场地建设,扩大足球场地数量。充分利用奥体博览城、市全民健身中心、城北体育公园等各级各类体育场馆设施及“三江两岸”、西湖、运河等山水资源,大力推动各类体育赛事和会展活动举办。
(九)促进市民体育消费。
提高市民体质监测水平,加强卫生、体育、社保等部门之间的配合,促进康体结合,逐步在城乡居民体检中增设国民体质监测科目。积极构建以“体检报告+国民体质监测报告、医疗处方+健康处方+运动处方”为特色的“两报告、三处方”杭州模式。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医保基金运行实际,适时研究利用个人医保账户余额促进体育健康消费工作。
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和途径,由补贴体育企业向补贴群众体育消费转变,所需经费按照财权和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由市和区、县(市)各自承担。在保证正常教学需求和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推广中小学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和低收费开放模式,逐步推动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扩大体育消费,引导科学健身,支持发展中高端健身活动,满足市民多样化健身需求。
四、强化要素保障
(一)拓展投融资渠道。
鼓励引导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国有资本等各类资本,建立体育产业投资基金,支持体育企业发展和重大体育项目建设,重点支持体育赛事举办、商业模式创新、公共平台建设、重大产业项目等,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市文化创意资金、市培育发展十大特色潜力行业专项资金等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强对体育产业的扶持和保障,鼓励企业申报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组建大型多元化体育产业集团,进行股份制改造,积极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改制上市、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形式做大做强。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与体育相关的保险、信托等金融创新产品,加大对发展前景好、信用记录良好的体育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依托杭州产权交易所等平台,推动赛事举办权、赛事转播权、运动员转会权、无形资产开发等具备交易条件的资源进行流转。
(二)建设人才队伍。
紧抓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三个环节,加强体育产业人才培养的国际合作交流,大力培养和引进懂体育、会经营、有创意、善营销的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进一步加强体育产业管理人才配置,逐步建立一支适应工作需要的体育产业管理干部队伍。通过亚运会等大赛的筹备组织工作,引进培养赛事运营、管理的专业人才。强化体育从业人员的职业教育和培训,鼓励社会机构培训体育产业人才。
健全人才评估体系,并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等政策予以资助。建立和完善行业职业资格认定制度,健全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培育体育产业职业经理人和经纪人。提高体育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鼓励体育教师和退役运动员从事体育产业和群众健身指导工作。
(三)加强用地保障。
根据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用地计划和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尽快修订杭州市体育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在规划建设住宅区时,要预留并保证公共体育设施用地,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要求配套建设群众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投入使用。对无健身设施或未达到相关要求的已建成住宅区,应结合“三改一拆”等工作,配套安排体育设施,并支持利用建筑屋顶、公园绿地、空置场所等建设群众体育设施。
增加体育产业用地供给,优先保障公共体育设施、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支持利用存量房产和原有土地兴办体育产业,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非营利性体育设施用地可以划拨方式供地,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不征收土地收益,利用划拨土地开办的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按规定缴纳土地年收益。
(四)推进创新驱动。
鼓励各类资本兴办技术含量高的科技型体育企业,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研发设计投入。对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纳入现代服务业、文化创业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信息经济相关税收优惠扶持范围。鼓励体育企业与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企业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承担或参与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项目。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对体育组织、体育场馆、体育赛事和活动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与保护,鼓励体育企业申请发明专利。
五、加强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由发展改革、体育、财政等多部门参与的体育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指导和统筹全市体育产业发展工作。建立体育产业发展工作例会制度,完善体育产业重大政策出台、重大举措部署、重大问题协调和日常工作推进监督机制。
(二)强化规划引导。
组织编制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领域、主要任务,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根据规划,制定操作性强的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并分解落实产业布局、平台建设、项目推进、人才支撑、配套措施等方面任务。加强规划衔接,启动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各区、县(市)要结合当地体育产业的基础优势和项目特色,制定符合发展实际的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抓好落实。
(三)强化行业管理。
健全体育产业、体育市场和体育竞赛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不断完善体育产业制度体系,依法对体育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引导和规范体育市场主体行为。推进体育产业标准化建设,鼓励体育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开展认证。加强协会、社团、职业体育俱乐部等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完善体育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机制,提高体育社会组织的自律能力和管理能力。
(四)强化统计监测。
科学界定体育产业内涵和范围,完善全市体育产业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形成统计长效机制。开展数据统计和监测,建立重点企业监测制度,及时掌握企业的发展动态。
本意见自2016年3月27日起施行,由市体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前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2〕246号)同时废止。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市发改委、体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