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身份证住店 不听劝反要砸店
“城东派出所有规定,没有身份证的人员不能住旅馆,请你马上拉开。”说完徐某要求服务员将100元押金还给汪某,汪某拿了押金到房间叫张某,两人再次来到旅馆前台,要求退还78元房费。
徐某耐性的向对方解释,只要双方都取消网上的订单,78元费用网上会自动退还的。但汪某执意要徐某将现金退还给他,并对徐某破口大骂,“打电话出去,叫大哥来砸店。”汪某示意张某打电话叫人。徐某见情况不妙立即打电话报了警,对方见状走出了旅馆。
“这样的顾客太不讲礼,冒用别人的身份证,我好言相劝反而不听,还要叫人来砸东西。”徐某无奈地摇摇头。民警对徐某的做法表示了充分肯定,并告知徐某要继续配合公安机关做好顾客入住登记工作。
回到所里,民警用派出所的报警电话拨通了汪某的电话,考虑到凌晨时分,民警要求汪某第二天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吓唬之言成大事 冒用身份证被拘留
2月25日下午,汪某走进城东派出所,面对民警的询问,汪某说出了事情的经过,2月24日晚上,其在家中吃过晚饭后,约了几个朋友一起到富阳市区玩,因玩的比较迟了,在网上预订了一个房间。突然记起身份证落在了家中,于是向朋友董某借了张身份证,想想旅馆里总不会这么严的,结果还是被发现了。
见旅馆老板徐某这么不通人情,叫上同伴张某,以退还房费为由刁难徐某。为了吓唬徐某,还让张某打电话叫人砸店,其实张某的手机已损坏,不能通电话了。没想到事情弄大了,旅馆老板还打电话报警了。
民警对汪某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后汪某因冒用他人身份证被行政拘留五日。
民警提醒:请广大市民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入住旅馆,并积极配合旅馆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对无理取闹,冒用他人身份证、无证入住的情况,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