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在杭州创业,政策和资金补助向来都不是问题。但是,如何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近日,杭州发布了《杭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什么是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怎么用?又有哪些资助标准呢?
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补助我市的专项用于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资金。主要用于扶持众创空间等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及降低创业创新成本、缓解融资难等四大方向的工作。
例如,用于对市级及以上众创空间等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启动资金、研发技改投入和全市性创业品牌活动的补助,以及对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体系的建设,支持创业创新公共服务的公共软件、开发工具等的开发。
此外,还将用于与众创空间等孵化机构合作设立天使引导基金、创投引导基金等各种金融创新产品,对小微企业房租、信息网络费用的补贴。
值得一提的是,《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基础楼堂馆所等基建工程支出。
据了解,专项资金将按照标准从高、不重复奖励或补助的原则,采用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财政补助、间接支持等方式进行补助和支持。
对市级及以上众创空间等创业创新基地创建的补助,由专项资金在示范期内每年分别给予国家、省、市级各众创空间30万元、25万元、20万元的资助,专项用于房租、宽带等企业运行费用的补贴。
对公共服务平台和体系建设的补助,每年将评选不超过10项全市创业品牌活动,给予不超过实际发生经费50%的补助,单项活动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
同时,《管理办法》支持区、县(市)优化创业创新环境,每年在示范专项资金中安排不超过1亿元,以竞争性分配方式对区、县(市)进行补助。
此外,支持市创投引导基金、蒲公英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文创投资基金等各类小微企业发展基金扩大规模,力争到2017年年底市本级各类小微企业发展基金规模达到25亿元。
符合补助政策的创业创新空间、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经项目单位申请,由相关部门审核评审后,确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特别要注意的是,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收回已安排的奖补资金,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