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互联网技术持续进步,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日益提高,近年来杭州市出租汽车行业新旧矛盾交织。
如何打破僵局?近日,《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在杭州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听证,征求市民建议。
“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和公共交通的重要补充,为人民群众提供个性化出行服务。”为出租车做了科学定位,并提出,要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
《指导意见》明确,此次改革目标是要规范出租汽车管理体制和运营模式,推进出租汽车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提供安全便捷服务,缓解出行难打车难,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提升城市形象。
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降低出租汽车经营成本,提高驾驶员收入待遇,杭州出租车自2015年1月1日起,停止收取经营权有偿使用金,实行经营权无偿使用。
出租车司机一次性缴纳有偿使用金且经营期限尚未用完的,按照投入资金、剩余时间折算出相应的余额,予以退还。有偿使用金退还后,原核定经营期限不变。
《指导意见》提出,要实行出租车经营权有期限使用,规定出租汽车经营权每期6年。同时,完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每年评定考核等级。经营权期满后,上一周期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符合标准的车辆,经营者可以申请继续获得经营权。
此外,建立经营权退出机制,对经营期内屡次出现拒载等严重违章、发生恶性服务质量事件等情形的车辆,依法收回经营权。
未来,出租车行业服务品质将有望进一步提升。
《指导意见》提出,要逐步提高本地驾驶员比例,规范驾驶员着装,使用文明服务用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同时,优化出租汽车乘坐环境,要求统一使用白色座套,更新车载智能终端,安装乘客评价器,推广车载视频监控和一键报警装置等安全防护设施,升级安防技防手段,提升安全性和乘坐舒适度。此外,完善多种形式预约服务,方便老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乘车。
值得一提是,同城一体化进程也将进一步加快。
根据《指导意见》,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及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之江旅游度假区等区域性出租汽车将同步推进改革,加快一体化进程,实现与主城区经营区域打通、运价并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