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对大部分普通老百姓来说,房屋就是一辈子的追求。但随着城市的发展,每个人都必将面临着“弃旧迎新”。从城市地下交通网的形成到新区新城的崛起,就杭州而言,这些事关民生的民心工程,都要从“房屋征收”出发。
11月25日上午,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召开座谈会专题研究城市房屋征收工作。
浙江省房地产业协会会长贾宝林,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教授贾生华,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地方政府创新研究中心主任陈国权,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杭州市政府法律顾问方立新,新华社浙江分社副总编辑、高级记者方益波,杭州电视台新闻评论员项勇,上海市住房和建设管理委员会征收处处长张新华,浙江省建设厅房地产处副处长叶登等专家,一起为杭州房屋征收的创新把脉。
记者从座谈会上获悉,近年来,杭州不断创新房屋征收模式,“阳光征收”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至目前,杭州累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68件,征收房屋建筑面积65.59万平方米。被征收人4932户,其中六城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50件,征收房屋建筑面积51.8万平方米,被征收人3900户。除今年新作出征收决定的项目外,大部分项目都已完成。通过房屋征收,被征收人告别破旧逼仄的旧居,住进了环境优美、设施完备、配套完善的新房,且户均住房面积增加60%以上。
同时,征收进程大幅加快,征收过程中的纠纷量也明显下降。近年来征收信访数量较拆迁时期同比减少约40%,而且没有出现恶性事件。
“工作难难难,拆迁是第一难。”浙江省房地产业协会会长贾宝林在座谈会上指出,杭州市住保房管局把第一难的工作作为今年的创新项目很难得,不仅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征收补偿条例,建立了比较规范的工作机制,还构建了多功能的征收补偿信息体系、打造了多元补偿的征收模式。在维护被征收人权益的同时,设立了合理的征收安置办法,符合老百姓的客观诉求。
贾宝林说,征收补偿工作要算好“三笔账”。用“阳光征收”体现政府“执政为民”,算好“政治账”;用改善征收机制、提高市民居住水平,算好“社会帐”;用缩短征收时间、降低财政成本,算好“经济账”。
“从法律制度方面来看,杭州突出依法行政,“阳光征收”工作也在依法行政的轨道上运行。而“阳光征收”要做到程序上的合法化和实体上的刚柔相济。其中,实体上的刚柔相济是指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要“刚”;在旧城改造、危旧房改造等方面要“柔”。”座谈会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杭州市政府法律顾问方立新,从法律的角度对杭州房屋征收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