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天气慢慢变冷了,当我们渐渐为自己添置寒衣的时候,有那么一群无依无靠的孩子,依然吃不饱穿不暖。
近日,《关于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在杭州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听证。未来,杭州拟将建立相关制度,来保障“特殊儿童”的基本生活。
《意见》指出,要牢固树立“儿童利益最大化”理念,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到2015年底基本建立孤儿及各类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完善市、区(县、市)、街道(乡镇)、村(社区)四级儿童福利工作网络;到2017年底,在全市建立以家庭养育为基础、社区照顾为辅助、机构服务为支撑的城乡一体化、保障制度化、组织网络化、服务专业化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
《意见》所保障的“特殊儿童”主要包含6种,分别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贫困家庭重残、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低保家庭儿童,困难家庭儿童,福利机构内的成年安置对象。
要注意的是,这些保障对象均为持有杭州市常住户籍、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意见》提出,要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定期开展普查,及时发现孤儿和各类困境儿童并建立档案。其中,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年基本生活费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80%确定;社会散居孤儿年基本生活费标准按不低于当地福利机构孤儿养育标准的70%确定。
此外,要建立其他“特殊儿童”的基本生活补贴制度,按照不同标准给予相应的生活补贴。各类补贴不重复享受,同一对象不同身份的,原则上就高享受。
根据《意见》,未来杭州还将健全落实“特殊儿童”的医疗康复制度、教育保障制度健、住房保障制度和安置就业制度。同时,开展“儿童之家”试点,争取到2017年末每个街道(乡镇)建立1至2家“儿童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