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滴酒不沾、出行平安”,这样的警示标语时常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中。尽管每个驾驶员都知道酒后驾车的危害,但仍有许多人抱有侥幸心理,总以为喝点酒被查到的可能性不大,只要不出事,就可以万事大吉。杭州的徐某某就是其中一位铤而走险的驾驶员,却最终“聪明反被聪明误”。
酒后驾车出车祸 挂点滴稀释酒精浓度
2015年10月11日凌晨1时许,杭州富阳的徐某某与朋友喝了点酒,虽然明知酒后不能驾车,但心想:“就这么一点点路,不至于运气这么背,碰到交警吧”。于是,其驾驶轿车自富春街道体育场路驶往劳动路。
但在途经金城南路25号路段时,徐某某与停放在路边的三辆汽车发生碰撞,造成四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犯罪嫌疑人徐某某顿时慌了,害怕酒后驾驶的事情被交警发现。
观望四周后,发现周围没有人看到事故发生,这才松了口气。但毕竟连撞三辆汽车,事故肯定还是要处理的,“聪明”的徐某某为了不暴露酒后驾车一事,想到了去医院稀释乙醇浓度这一方法。
于是他驾车离开现场并将车子停放在富春街道劳动路海鲜城附近,然后去到杭州市富阳区第一人民医院挂点滴稀释血液中的乙醇浓度。
返回现场 主动报警
凌晨5时许,徐某某挂完点滴,心想:“这下交警肯定查不出我喝酒了。”接着,其得意地回到劳动路海鲜城停车的位置,驾驶车辆至事故现场,并且拨打了报警电话,等待交警前来处理事故。
交警一眼识破 追究刑责后悔不已
交警接到报警电话后,立马赶赴事故现场。徐某某看到交警后,详细描述了连撞三车的事情经过,唯独不提自己酒后驾车一事。但细心的交警仍然察觉到了犯罪嫌疑人徐某某的异样,要求对其作呼气式酒精测试。
一查可坏了,徐某某本以为已经挂过点滴可以逃过一劫,却没想到测试结果显示乙醇含量为147mg/100ml,面对交警的质问,其已无力狡辩,后悔不已。后犯罪嫌疑人徐某某被带至医院抽血,经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7.2mg/100ml,属醉酒驾驶。
最终,徐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富阳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