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11月9日,杭州市城乡规划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在市政府召开。副市长项永丹出席会议并讲话。
城乡规划依法行政是规范城乡规划管理的重要手段。《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实施4年多来,在主城区建设项目选址、设计方案公示2500多个,建设项目批后告示950多个。同时,从2014年11月1日起,市规划局将规划审批服务前延至各规划分局。
会上,萧山、桐庐代表就如何开展城乡规划依法行政管理进行交流发言。
当前,配合《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萧山区正在有序修编《萧山区次区域规划》等规划。目前,萧山区已基本实现城区控制性详规、城镇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村庄规划、综合交通规划五个“全覆盖”,完成了绕城范围内256平方公里40余个控规但愿、镇总体规划的编制等。
但在依法行政管理过程中,也出现不少问题。比如,2014年至今,在土地出让前、道路实施中提出的控规局部调整,占到了控规局部调整总量的90%。有些区块的控规几年时间已经改动次数较多,原先设定好的整体结构、空间体系也发生了不少变化,同时多次调整还使得区块配套设施、路网规划等方面产生了新的问题。
项永丹表示,出现这些问题最大的原因,主要是控规管理制度建设有差距,今后,必须在进一步规范规划编制调整程序上下功夫。
在去年年底,杭州市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全方位加快萧山区、余杭区与主城区一体化发展。经过一年整合,今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与主城区一体化发展的相关文件要求,市规划局已牵头拟定了《萧山余杭富阳控规管理实施意见》,对三区控规编制管理的程序、要求等进行明确。目前已报市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