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双十一”临近,你是不是已经跃跃欲试,准备大“拼”一场?但根据往年的投诉数据显示,每年“双十一”购物狂欢过后,消费者投诉均呈显著增长态势。为此,浙江省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双十一”购物要理性对待,避免冲动消费。
购物前:理性消费 勿贪红包
省消保委提示,消费者在事先就要做好购物规划,不要过于贪恋商家发放的红包。
消费者可以将确实需要购买的物品提早放入购物车,而对于一些不是很需要的商品,坚决不贪便宜,不盲目下单,不做后悔的“剁手党”。 此外,“双十一”购物造成物流压力大,消费者要提前预估配送时间,并结合考虑产品新鲜度、储存条件以及延误所带来的系列问题,再决定是否购买。
在双十一促销活动中,大多数商家都会通过发放红包、优惠券等方式来吸引消费者购物。但这些红包、优惠券往往暗藏很多限制条件,不是满多少才能用,就是参与商品少。红包看上去是让利,其实更像一个诱饵,迫使你为了使用红包而不停的循环购物。
购物时:警惕低价
省消保委说,低价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限量低价,即以少量低价产品作为噱头,号称零元起、一元起、零元购,实际上只销售两三台,消费者根本无法买到。第二种是有价无货。即标一个非常低的价格,当消费者选购商品时显示有货,但是当用户下单后,却显示无货,实际上这种手段是误导消费者,把他们从其他平台吸引过来。
所以购物时要看清低价的真实情况,低价不意味着划算。
购物后:及时查验合理维权
购买到商品后怎么办?省消保委建议消费者在签收快递时应及时查验,如果有问题要第一时间与卖家或购物平台联系。
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立即开箱检查商品的数量和质量。部分商家往往要求消费者退换货时需保留原有包装和外包装箱(比如家电产品)。因此,消费者拆货后不要急于丢弃包装。此外,消费者还要注意留存好订货单、发货凭证以及聊天记录等相关凭证,以便维权之需。
当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发生消费纠纷时要第一时间与卖家或购物平台联系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应及时向平台所在地或卖家所在地有关行政部门或消保委投诉和反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