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在淘宝上“搞定”一个差评要多少钱?答案是300元。专干此活的杭州人李某今天在杭州市滨江法院受审,他被控的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与我们常见到的威胁、骚扰买家,逼其修改差评不同,李某干脆省了这一步,他直接利用买家信息侵入淘宝评价系统来修改中差评。与李某一同受审的还有4人,其中一个竟是名公安干警,正是他出卖了买家的信息。
根据指控,2011年5月至2012年12月期间,李某在位于滨江区的杭州畅唐科技有限公司及自己家中,单独或伙同他人通过QQ聊天工具联系需要修改中差评的淘宝卖家。
接到“订单”后,他便从另一被告黄某等人处购买需要修改的淘宝买家的个人信息,然后,利用这些本属机密的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扫描件,李某侵入淘宝重置买家的密码,然后登入评价系统,修改买家的中差评。这一年多,他总共“搞定”了347个中差评,从中获利9万余元,每个差评近300元。
黄某将买家个人信息卖给李某,但他又是从哪得到这些信息呢?是来自于胡某,胡某是江西省九江市公安局的一名民警。
经查,胡某利用自己在公安局工作的便利,将近2000条个人信息卖给黄某、董某等3名被告人,获利超过2万元。
裴某是胡某的同事,他事后回忆说,2012年夏天那段时间胡某多次找其借用数字证书,声称是要查些资料。
根据公安机关的情况说明,这期间董某以每人15-25元价格的向胡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1340人,其中在董某电脑上发现的符合胡某出售身份信息格式的身份信息1249人。董某通过支付宝向胡某的账号支付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费用, 共53笔,总计16895元。
另外,胡某还向另外两人分别出售身份信息80人和100人,各得报酬2000元。
庭审中,几名被告均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认为,淘宝网站是一个具备自动处理数据功能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信用评价系统属于整个淘宝系统的一个子系统,被告人李某对中差评数据的删除、修改行为,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进行删除、修改的操作,危害到淘宝网站的流量分配体系和数据系统,侵害了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安全,其行为符合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构成要件。法院以此判其有期徒刑5年。
胡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其在本单位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他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黄某等三人在胡某处购买信息,又出售给李某,均被法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缓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