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
抛锚在路上的客车
杭州网讯 2014年11月4日傍晚六点左右,G56杭徽高速公路安徽方向4公里处,发生一起因车辆抛锚,车上乘客下来推车,不幸被撞身亡的惨剧。
中泰村民蔡大妈已经快70岁了,勤劳的她还是与同村老乡12人,在三墩附近的工地上种苗木打工,忙累到傍晚的她想快点回家休息,同村一行13人由张女士驾驶的浙A号牌的中型普通客车接回家。
当时天已经暗了下来,但又没有完全黑,杭徽高速安徽方向车流很大,从杭州回余杭、临安的车辆都在急匆匆地赶路。蔡大妈所乘坐的车辆从绕城高速公路三墩收费站上高速,行驶了十多公里后,在G56杭徽高速公路4公里左右的地方抛锚了。正是这次抛锚,让蔡女士永远都回不到家了……
当时车辆抛锚在第二车道,车上的女乘客都沿着高速公路步行回家,5名男乘客则下车推车,但还是推不动,热心的蔡女士也加入了进来,就在这时,后面的一辆急速而来的中型普通货车避让不及,把位于抛锚车左后方的蔡女士撞倒在地并压了过去……
据了解,中型普通货车驾驶员马某,是一名57岁的老驾驶员,事发时正从绍兴拉货回临安。
其实在事故发生前9分钟,杭徽高速公路监控中心就接到过路司机的报警:有人在推一辆中型客车。接到报警电话后,监控中心立即通知位于青山湖收费站施救点的施救人员赶往抛锚地点,施救人员立即出发出发赶往抛锚点,然而没等施救人员赶到,惨剧就发生了。
而抛锚车驾驶员张女士在车辆抛锚后,一直没有报警,在事故发生后,也是过路司机先报的警,等张女士回过神来,报警时,高速交警早已在赶往事故现场的路上了。
高速交警提醒: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抛锚时,应第一时间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也就是双跳灯),能靠到硬露肩的要尽量靠到硬露肩里面去,并要在来车方向后方150米处放置三角警示牌,车上人员迅速撤离到护栏外的安全区域,同时马上报警。千万不可自行组织人员推车,以免被后方来车撞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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