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余杭历来是基层民主创新比较活跃的地区。早在2003年,余杭100%的村基本实现村民自治,余杭区也被评为了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区。2013年,余杭又全面推行街道民主协商议事会议制度。应该说,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探索时间,余杭初步走出了一条发展共商、民生共议、难题共解、和谐共建的城郊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
11月4日,杭州召开街道民主协商议事会议制度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创新理论研讨会,10余名专家齐聚余杭,为这项极具地方特色的制度“把脉”。
什么是民主协商议事会议制度?其实就是街道党员、群众代表按照有关议事规则、程序、要求,讨论商议街道的发展事项、参与民主管理、落实工作监督的制度。简单点说,就是将街道要做的事,百姓遇到的困难都摆到会议上。
随着中国城市化的推进,很多农村都在向小城镇发展,然而,乡镇改制街道后带来的问题是,原本村民参政议政的党代会、人代会取消了,村民的民主表达该何去何从?余杭区创新推行的街道民主协商议事会议制度,就很好地弥补了撤乡镇建街道后街道一级没有党代会和人代会的制度“断层”。据了解,这些议事代表都具有政治素质、议事能力、群众公认等方面的基本条件。“议什么”?“怎么议”?街道民主协商议事会议制度里也都有明确。
会上,专家们都为余杭的这项街道民主协商议事会议制度“点赞”。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孟庆国教授表示,余杭的街道民主协商议事会议制度,是全国开展基层制度建设和治理的缩影。中央党校报刊副总编、《中国党政干部论坛》主编史世鹏也直言,这项制度有着“世界眼光”,极具推广价值。
专家们普遍感到,近年来杭州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改革,工作力度大、创新意识强、实践效果好,形成了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乡镇(街道)工作规程、村级组织运行规则、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一批方向正确、务实管用、群众欢迎的制度成果,对全省乃至全国各地进一步深化基层组织制度创新、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现代化具有很强的示范意义和借鉴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