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会上,刘希平介绍了改革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改革涵盖了四类考试招生模式:
一是统一高考招生: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
考试不再分文理,实行统一高考与高中学考相结合。考试科目分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分别均为3门。选考科目由学生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高中学科科目中自主选择三门。
语文、数学考试于每年6月进行。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1次在6月与语文、数学同期进行,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一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
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分别在4月及10月进行。
外语和选考科目考生每科可报考两次,选用其中1次成绩。
录取部分批次,实行“专业+学校”志愿,按专业(类)平行投档;高校确定和提前公布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和其他选拔条件,择优录取。
二是高职提前招生:一档多投 考生掌握选择权
普通高中考生以高中学考成绩基本依据,中职考生以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实行一档多投,实现考生高校双向选择,考生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由考生自主确认1所录取高校。招生时间安排在每年4月中旬至5月上旬。
三是单独考试招生:外语不作统一考试要求
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职业技能”,除涉外类等专业按学校要求参加英语考试外,外语科目不作统一考试要求。
四是三位一体招生:测试时间可在高考前,也可在高考后
高校依据考生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着重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及学科性向、专业潜质等。
测试时间可安排在统一高考前,也可以安排在统一高考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