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杭州网 - > - 杭网原创 - > - 原创新闻
浙江共有18000多名律师 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将在全省开展
发布时间:2017-11-30 17:58:58 Thu  来源:杭州网

 

    杭州网讯 遇到纠纷找律师,可能不用打官司也能迅速解决了。11月30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全省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

    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浙江作为全国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试点省份,省高院、省司法厅于11月上旬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后,又共同召开这次会议,进一步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及时开展全省律师调解试点工作。

    据了解,浙江共有18000多名执业律师,资源优势十分明显,加上前期已经积累了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丰富经验,省高院与司法厅决定在全省范围推开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并在每一地区确定2至3个县(市、区)以及杭州、宁波、绍兴等3家中级法院、杭州市律师协会作为示范点进行重点培育和推广。由于杭州律师资源相对集聚,且开展工作相对成熟,故确定了五个示范点。

    会议要求规范试点工作

    会议对工作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规范试点工作在全省开展。

    全省各级法院要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协及时编制律师调解员名册,将名册在诉讼服务中心和官网上公开,并公布监督电话。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推动律师调解队伍的专业化发展,按业务特长分别设置律师调解员名册,注意把握案件的分流导向,突出律师调解的专业技能。各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应建立专门台账,全面记录委派或委托律师调解案件信息,并设置专人负责与律师调解工作室的日常联络和案件交接。

    同时,全省法院将律师调解工作室建设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人民法庭建设结合起来,为律师调解工作室提供工作场所,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工作设施,尽量为调解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便利。为加强经费保障,省高院已会同省司法厅与财政厅进行沟通协调,财政厅将通过补贴方式解决。

    创设律师在线调解模式

    为充分发挥浙江在“互联网+司法服务”中的先发优势,省高院、司法厅在实施意见中专门在最高法院、司法部文件规定的四种律师调解模式之外,创设了律师在线调解模式,以适应浙江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

    律师群体基本上都是高学历、懂网络的专业人才,各级法院应当在推动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等线下试点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浙江政法信息化建设八大示范项目之一的“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积极鼓励、吸纳符合条件的律师入驻该平台的“网上律师调解中心”模块,接受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网上调解,构建线上线下全方位运行的律师调解模式。

    加强指导监督和业务培训

    会议指出,全省法院将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加强对律师调解工作的指导监督和业务培训,并加强对律师调解案件质量的整体管理和个案监督,关注调解案件的动态进度,防止案件出现久拖不调、久调不结等情形。

    探索建立案件回访登记制度,将有关情况定期通报给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对调解案件进行质效评估,探索建立律师调解考核表彰激励机制,并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对优秀的律师调解员进行通报表彰,给予物质或者荣誉奖励。对在调解工作中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或回避制度,或者有严重妨害诉讼行为的律师,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发出司法建议。

作者:记者 洪明思 通讯员 高辕萱  编辑: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