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2017年2月3日,杭州网报道了《河里捞出3辆“小红车”》的新闻。今天记者从下城公安分局了解到,经过民警调查,这三辆车是被人用恶意损毁的方式扔下河的。
更令人震惊的是,恶意损毁的这伙人一共6人,其中5人不满16周岁,另一人刚满16周岁,年龄最小的只有14周岁,是春节期间在杭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而在被问到为什么要这么做时,这伙人竟称是“好玩,觉得刺激。”
2017年2月2日晚上11点多,这6人先后在永祥街和东新路上恶意破坏多辆公共自行车;2月3号早上8点,下塘河的欢喜桥下捞上来被破坏的其中三辆公共自行车。
2月5日,杭州市公共自行车公司向下城区公安分局石桥派出所报案,称有6辆公共自行车疑似被恶意毁坏并不知去向。
接到报案后,下城警方通过连续两天的视频追踪结合实地走访排查,找到其中一名嫌疑人张某。
随后,又找出视频监控中的另五人(其中一人已离杭回外省老家),并在拱墅区某出租房外找到被偷盗的另三辆公共自行车。加上之前已在下塘河打捞起的三辆,被盗六辆车全部找回。
这伙人究竟为什么要跟“小红车”过不去呢?
经调查,这六人(五人已到案)均是春节期间短期在杭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年龄最大的刚满16周岁,其余均不满16周岁。年纪最小的只有14周岁。
据他们自述,作案原因是因为出于“好玩刺激”,便对路边的公共自行车动了歪脑筋,用恶意损毁的方式强行“弄”回家。
因为住的地方不同,这6人在以破坏方式强行取出自行车后分成多路回家。其中一路的三名孩子有点后怕,怕父母看到自行车问他们车是怎么来的,就把手上的三辆自行车扔进了河。
面对民警问询,他们虽有后悔但仍茫然。第一次进了派出所,看到这么多警察,他们才意识到可能是闯祸了!而面对民警,他们只是表示怕被老师和父母知道,对于之前行为要承担的后果则显得一脸茫然。
警方表示,目前已到案五人中,其中四名未满16周岁以因寻衅滋事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未成年不执行)处罚,一名满16周岁的嫌疑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取保候审,另一名未满16周岁的(因回老家读书暂未到案)警方已通知其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