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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网讯 杭州是一个外向型经济大市,杭州地区的对外商贸活动越来越频繁,涉及的领域不断延伸,由此引发的涉外商务纠纷也日益增多。
相应地,杭州法院的涉外商事审判工作在收案数量和涉案金额上也逐年递增,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杭州法院发现从事对外商贸活动的投资经营者在风险意识、规则意识、证据意识和诚信意识等方面仍有不足,预判、应对、化解风险的能力仍有欠缺。
为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和妥善处理各类涉外商事纠纷,今年也是杭州中院涉外商事审判庭设立5周年,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写了《杭州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工作白皮书(2012-2016)》,介绍2012年以来杭州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和特点,发布典型案例。
12月15日上午10点,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工作白皮书新闻发布会召开,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通过答记者问环节了解到,涉外商事审判工作对应的案件分为三部分:一是涉外商事案件,主要以涉及外国、港澳台、华侨当事人的经济纠纷为主;二是归口审理的开放型经济关联案件,指三资企业案件,以及国内商事仲裁后司法审查的案件;三是国际(区际)司法协助案件,就是国内和外国、港澳台相互协助送达、调查、退赃等事务的案件。
目前,第一类案件可由杭州中院和下城法院、西湖法院、拱墅法院、余杭法院、滨江法院、萧山法院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审理。第二、三类案件,全市法院均可审理或办理。
涉外商事纠纷中,合同类纠纷最多,达4492件,占94.03%,居于前五位的案由分别是买卖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追偿权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和承揽合同纠纷。
杭州法院审结的涉外商事案件涉及38个国家和地区,涉美国案件68件居于首位,涉意大利、日本、法国、澳大利亚居于前五位,主要原因可能是与这些国家的经贸往来比较多。
审理涉外商事案件不是一件易事。首先是送达难,由于护照等证件上没有住址信息,常常因为无法提供外方当事人的确切住址而影响审判效率。即使有域外地址,往域外送达的成功率也仅为44.9%。
适用法律是另一个难点,案件多涉及外国法律或国际公约,外国法的查明存在困难,当事人约定适用外国法后无法提供该外国法,花费大量时间后,仍需转而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适用国内法。
为了减少涉外商事纠纷,法院也向广大企业提出几点建议。
企业在订立合同、保存证据、争议处理等环节均应当予以充分关注。首先,在在合同订立环节,双方应识别和选择合同主体,了解对方信誉和履约能力、审查外国企业代表的授权手续,在合同中对权利义务、解除条件、争议解决方式等重要事项予以明确约定。同时,应注意尽量收集域外交易相对方的详细信息,便于在诉讼中与域外当事人取得联系。
其次,在合同履行环节,企业要妥善留取履行过程中形成的证据,以便还原合同履行过程。在履行过程中要及时对对方违约行为行使异议权利,也要及时回复和应对处理对方提出的异议防止对方主张构成默示认可效力。
再次,在争议处理环节,企业应当积极应对,搜集举证。企业遇到纠纷不宜消极逃避,防止因不应诉、应裁而丧失抗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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