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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开展强制腾退房屋专项执行活动 直捣“老赖”巢穴
发布时间:2016-10-13 17:18:14 星期四  来源:杭州网

    今天上午9点,杭州两级法院执行局集中开展了“房屋腾退专项执行活动”。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指挥下,各区县人民法院包括上城区、西湖区和下城区等组织警力全力上阵,直捣“老赖”巢穴。

    第三人强制占有银行抵押房产 撕毁公告拒不腾退

    记者亲历了一起涉及金融借款纠纷引发的强制腾退案件现场。

    被执行人周某和周某某于2011年5月将萧山区城厢街道休博园三区春晓苑的一套100平米(现估价1.5-1.6万/平米)的房子做抵押贷款。因没有偿还120万余的贷款,2016年1月上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中国银行的执行申请并立案执行。

    但是,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而且去向不明。现房屋被二男一女占有,但租赁合同是由第三人陶某某与被执行人周某签订。此份合同写明了自2015年5月15日至2034年5月14止的19年租期,但却未约定租金和付款方式等事项,被认定为非法租赁。

租赁合同上写明了租期,租金付款方式那栏却空白着

    另外,法院上门先后张贴的查封公告和腾退公告均被撕毁,房产也未腾空。因此,杭州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了此次强制执行活动,同时萧山法院和经济开发区法院协助执行。

    今天上午,30余名执行干警直达春晓苑。一名卢姓男子开了门,卧室里还有一名女子,卢某声称是他的老婆。卢某身上有股酒气,面对干警们的质问,情绪略显激动,对撕毁公告的行为矢口否认。此外,他试图联系朋友询问租赁详情,但电话一直没有接通。

    上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陈颖毅明确告诉卢某让他立即将房子中属于自己的物品打包搬离房屋,并且所有租客必须马上迁出。卢某被执行干警们带去法院,另外一名女性留在房子里整理打包行李,法院找来的搬家公司腾空了房屋。

搬家公司将屋内租客的个人物品全部搬出

    陈颖毅庭长评价此案件为典型的第三人强制占有银行抵押房产的案件,租赁合同不规范并且撕毁公告拒不腾退,情节比较恶劣。“强制腾退房屋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的一个难点,这次行动我们事先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做了充足准备,达到了我们预期的效果,保证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陈庭长说道。下一步将会与卢某核实相关情况,并对房子进行评估拍卖。

作者:记者 叶海涵 通讯员 尚法 西法  编辑:陈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