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杭州市区和各县(市)医疗机构的医疗活动场所、幼儿园、学校、公共交通工具、电梯、地下人行通道等10大类公共场所,将全面禁烟。违反该规定并拒不改正的,将受到50元的罚款。
《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自2010年3月1日实施,对哪些地方禁止吸烟、哪些地方控制吸烟、禁烟有哪些措施、有哪些注意事项等问题,作了明确。
《条例》实施五年以来,成效如何?
8月25日,杭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提交了《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立法后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指出,截至今年6月,杭州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共检查各类公共场所141996家次,责令整改8230家次,警告1055家次,罚款696家次,罚款金额54.3万元,其处罚力度在全国公共场所控烟执法城市中处于领先。
《条例》明确提出“鼓励创建无烟单位”,“逐步取消吸烟区或者专用吸烟室”,自2013年起,杭州多部门联合开诊杭州市百家无烟单位创建活动。截止2014年底,共命名医院、学校、机构宾馆等无烟单位295家,并逐步将创建重点向饭店、网吧、车站等场所转移。
根据评估报告,《条例》施行五年来,市民群众对公共场所控烟立法的支持态度和参与度较高,社会各界控烟理念和意识逐步深入,全市人群吸烟吸呈现逐年下降趋势,控烟效果较为明显。
从2008年到2014年,杭州市共开展了三次人群吸烟相关行为监测工作。2008年,中央补助地方项目人群吸烟相关行为监测结果显示,杭州市城市居民吸烟率为25.4%;2011年,杭州市自行组织《条例》实施一周年效果评估结果显示,杭州市城市居民吸烟率为24.4%。
最新监测数据来自2014年开展的中国城市成人烟草流行调查,杭州是城市居民吸烟率已降为20.5%,较2008年相比,下降近5%。
此外,评估报告还对《条例》提出了相关建议,建议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力度、完善戒烟支持性政策、加强控烟管理执法力量,并适时开展修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