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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条例》10月1日正式施行 构建“五分钟见绿”宜居城乡
发布时间:2025-09-24 15:11:15 Wed  来源:杭州网杭州通客户端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杭州探索”,是对“天人合一”理念的生动诠释,也是杭州迈向生态之城的坚实步伐。

今年10月1日,全国首部聚焦“生态文明之都”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杭州市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为超大城市绿色治理提供了“杭州方案”。

9月24日,为更好地推进《条例》施行,市人大召开了《杭州市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条例》宣传贯彻视频会议。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规资局、市文广旅游局、萧山区政府就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做了表态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在会上强调,要深刻领会《条例》承载的重大政治意义、法治力量和时代价值,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来破解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瓶颈制约、热点难题,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统筹、部门联动、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生态文明建设新格局。

民生红利看得见:5 分钟见绿、宁静小区等举措贴近日常生活

《条例》实施后,一批与市民衣食住行息息相关的举措将落地,让绿色福利融入日常:

“5分钟见绿” 成常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明确构建 “郊野公园 - 城市公园 - 社区公园 - 游园” 四级城乡公园体系,实现“300米见绿、500米入园”;同时依托 “三江两岸”、运河两岸等生态廊道建设城乡绿道网络,确保城镇建成区内市民 “五分钟步行可达绿道”,日常休闲、健身多了绿色新空间。

宁静家园有保障:针对噪声扰民痛点,萧山区将创新实施房产项目室内噪声 “一项目一检测”,完善降噪配套设施,至少建成20个“宁静小区”;《条例》还规定,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管理机构应当明确区域内文化、娱乐、健身活动的禁止时段和环境噪声最高限值,并设置告示牌,从源头减少生活噪声干扰。

绿色消费与出行更便捷: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将引导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星级饭店等实施节能减排改造,深化“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碳积分”等行动,倡导绿色旅游、文明消费。

刚性处罚划底线:两类行为明确罚款,守护生态安全

为强化《条例》执行力,法律责任章节明确两类重点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以制度“刚性”守护生态“韧性”:

排污单位未备案操作规程:根据《条例》第九十条,排污单位未将污染物治理设施操作规程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逾期不改正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扬尘监测设施违规操作:《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矿山、码头、场站、施工工地等已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施的场所,若未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或擅自拆除、闲置,逾期不改正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从严管控扬尘污染。

此次宣贯会议为《条例》实施按下“快进键”。接下来,杭州各部门、各区将以《条例》为行动指南,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工作全过程,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让市民在“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 的生活中收获更多幸福感,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之都注入强劲动力。

作者:记者 许佳炜  编辑:颉月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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